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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品 观所诠能诠(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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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科判及辅导

第二十六课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士!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现在继续讲第五品观能诠所诠。其中,所诠的概念上次已经讲过了,大家应该比较清楚;当然,在后面讲自宗的时候,会讲得更详细,所以在这里不提。

前面已经讲了,所诠肯定不是外境的自相。如果是外境的自相,首先不可能立名;其次,即使能立名,但在利用名言的时候也用不上;还有,我们的眼等五根就失去作用了。对方的观点会出现这么多的过失,今天紧接着这个内容进行解释。

最初应用关联时,虽已指示自法相,

然于共相取名称,为用名言而立名。

这里是说,实际上我们应该这样理解:最开始的时候,不管任何一个事物,都要给它安立一个名称。在立名之前,人们先指点出一个自相事物,然后对它进行立名。例如,我们给一个小孩取名,首先要指点出这个孩童,然后才能给他取上一个名字,比如叫王明等等。

可能有人会想:既然在取名之前,先要指点出该事物的自相,那到底是在自相上立名,还是在共相上立名?实际上,是在共相上立名的。虽然立名者自己认为,他是在对自相立名,但实际上,他是在孩童的共相上命名的;旁边的听者也认为,这是对孩童的自相立名,但实际上,他所听到的名称,从所诠的角度讲,也是安立在共相上。因此,不管是从听者,还是从说者的角度讲,人们立名的对境,都应该是事物的共相,而不是事物的自相。

如果是对孩童的自相立名,那有什么样的过失呢?就像我们上次讲的一样,昨天我给这个孩童取了名字,到了今天,他的自相全部变化了,他昨天的五蕴,在今天连微尘许也不存在,根本找不到原来取名的对境。没有找到,又要使用昨天的名字,这是不合理的。本来,我昨天给瓶子取名为“瓶子”,今天我找到柱子,它能不能代替瓶子呢?肯定不行。如果在自相上取名,就有这样的过失。

而实际上,人们取名称时,并不需要自相,只要有共相就可以了。为什么呢?颂词讲“为用名言而立名”,即取名的目的是为了利用名言。比如说我们对某法或某人取一个名称,其目的是什么呢?就是遮破它的存在或者建立它的存在,也就是进行有或无的判断、抉择。我们取名称是为了这样一个目的。因此,没有自相也可以破立。

这样一来,我们大家应该知道,任何一个名称都是在总相上安立的,并不是在自相上安立的。若在自相上安立,会有许许多多的过失。

下一个颂词是这样讲的:

若根能取杂语义,即使无名亦应知。

有些人认为:人们取名的对境,应该是名言和外境自相结合起来的总体。自宗反驳到:这两个结合起来的总体,肯定不是取名的对境;如果是取名的对境,那么我们的根应该能照见这种杂有语言的意义。

这里,语和名是一个意思,但有时候用名,有时候用语;义和境也是一个意思,有时候用义,有时候用境。藏文当中也是这样,用法不尽相同,实际上是一个意思。

如果总相和自相混为一体,或者说名言和外境混为一体,这样的一种混为一体的事物,成了我们根的对境,那么即使我们不知道名称,但在看见对境自相的同时,也应该了知它的名称。但是,这一点是不可能的。比如说我们看见一个瓶子,也就是说,瓶子以我们的眼根可以看得见,但如果在瓶子上面,瓶子的名称和瓶子的自相连在一起,任何一个人看见瓶子的时候,他都会叫出来:“这就是瓶子。”即使是从来没有学过这个名称,或者说从来不知道它名称的人都会了知。但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

大慈大悲的佛陀说过,任何一个事物都要安立一个名称。其原因是这样的:如果没有名称,我们辨别事物就非常困难。包括我们人类当中也是这样,有的人熟人很多,但不知道人的名字,那在用的时候,就用不上。古人有一种说法:熟悉一百个人的面孔,不如了知一个人的名称好。因为在城市里面,如果你知道一个人的名字,到需要帮忙的时候,你就可以去找;你这个也熟悉,那个也熟悉,但不知道任何一个人的名称,那在用的时候,你就没有办法,找也找不到。

在利用名言的时候,大家一定要知道,并不是以根来了知名称的。虽然我们用语言说出事物的名称,但实际上名称与外境上的事物并没有自相的关系;但如果我们以分别念假立,依靠这个名称就可以破立,也可以运用。所以,任何人只要有了名字,人们一直都可以用这个名字称呼他。如果真的在自相上取名,那这个人死了,他的身体已经化成一滴滴的脓血,乃至变成一副骨架的时候,我们就根本不能称呼他的名字。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这个人虽然已经死了,他的尸体已经处理了,但人们依然可以叫他的名字;如果这个人非常有名,几千年以后,人们还可以称呼他的名字。因此,名称并不是加在事物的自相上。

如果在事物的自相上存在,那么亡人的名字,我们再也不能用了。故去的前译派的佛学家、因明学家,或者众多高僧大德,还有世间上的人物,他们的名字再也不能留存于世了,应该变成这样。因为,他们的自相已经灭完了,他们五蕴聚合的身体已经不存在了。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的,这一点,依靠我们的现量就可以了知。因此,我们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了知:一切万法的名称并不是在自相上安立的,应该是在共相上立名的。

若谓随从根门意,见名混如无分别,

否则见觉境异体,了知外境不现实。

有一部分外道,他们这样认为:尽管一般来讲,名称和意义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关系,但是,当缘取外境的时候,我们的根与意识就会产生一种联系。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外道在论典中还用了这样一个比喻:意识就像一个猴子(1),它住在一个具有五个玻璃窗的房子里,五方各具一个窗,每个窗各代表一个根,意识从哪个窗口看,哪里就出现它的根识;与此同时,也会产生与其相关的分别识,实际上取境之时,分别和无分别都在产生。意思是说,意识依靠根门就能照见对境的自相;同时,分别念也在出现。并且,他们还认为:意识的本体就是分别念,故眼识也有分别念,鼻识也有分别念,耳识也有分别念等;但是,我们为什么不知道它们有分别念呢?因为眼识、鼻识等,跟无分别念非常相同,几乎一模一样,所以人们很难发现它们有分别念。

因此对方在这里说:虽然所见到的自相与名称是混在一起的东西,而且这样的东西是以有分别的识来见的,但因无分别念比较强,所以人们不能发现它有分别。如果不是这样,那现见的同时认知外境就不可能实现。因为我们眼识见的时候,虽然有现量照见,但却没有分别念;而分别念认知的时候,虽然起分别念,但又没有现量照见。这样就会导致两个识永远没有一个沟通的机会,因此会有断绝名言的过失。

我们有些道友,会不会像外道这样认为,也很难说,尤其是外道习气比较重的。一般来讲,正见习气比较重的,他对佛陀和高僧大德(包括上师)所讲的法,一个一个地都能接受,觉得与自己的心特别贴切、特别吻合,有这样的感觉;从旁生或者外道当中,转世来的外道“活佛”,他们在即生当中,即使是对佛陀所说的教言,也经常怀疑,觉得这也不对、那也不对,这跟前世的习气有很大关系。要让他真正讲出一种过失,他也说不出来,这一点我们也非常清楚。真正让他说出一个理由,他更说不出来。但平时,心里总觉得:这个也不对,那个也不对。这就是所谓的业力深重,应该可以这样讲。

现在讲因明的时候,我还是喜欢出现一位相续中具有非常厉害邪见的人,看看能否破斥我们的观点。其实,若从佛教的真理上讲,我们任何人都不用害怕,这一点可以直截了当地说。当然,我们有些人学的知识不一定特别高,但是,一旦你通达佛教真理的时候,在任何一个有邪知邪见的人面前,都是不用害怕的。

我每天晚上在这么多人当中,让你们自由提出问题,如果你真觉得,佛教有不对的地方,你就可以提出来;在三宝、因果、前世后世,以及胜义、世俗等方面,你有什么样的疑问、邪见,都可以说出来。你觉得自己的见解谁也破不了,没关系,讲出来,如果我破不了,还有很多高僧大德,再进行辩论也可以。但一般来讲,这种力量是根本没有的,我们也应该看得出来,谁也没有这种本事。既然你没有这方面的本事,也没有必要起心动念:这个也不对,那个也不对。既然说不出不对的理由,又何必这样呢?

刚才的意思是,如果你觉得外道的道理很贴切,那你站在外道的立场,当然你心里面不用想我是外道,只是表面上持外道的观点,让别人破斥,这也没什么不可以的。有时候,我们持小乘宗的观点让大乘来破;有时候,持其他宗派的观点,让别人与你辩论,这都是可以的。

我的意思是说,可能我们有些人也像外道一样认为:是啊!意识是有分别的,全部是意识在造作;实际上,我们的根识也是有分别的,只不过因为分别比较小,所以人们不发现而已。

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怎么不合理呢?下面这样回答:

有无分别之二识,顿时取一照了境。

纵次第取然速疾,故诸愚者执为一。

在这里,作者萨迦班智达回答说:你们外道所说的,由于分别念特别像无分别念,所以全部是分别念的说法肯定不正确。因为从认知心识的角度来讲,的的确确,释迦牟尼佛在大乘佛法当中,对它的本性、来源、分类,以及最后的果等方面,已经做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以这种正理来观察,你们所承认的观点,肯定是不合理的。

为什么不合理呢?因为分别念和无分别念取对境,应该有两种方式,或者说应该站在两种不同观点的角度来解释。

首先,我们按照真相唯识宗能所等量派的观点来讲。分别和无分别两个,可以同时缘取同一个照了境,但是愚者不知道,就误认为它们两个是一个本体,实际上并非如此。打个比方说,我心里面产生分别念的同时,眼睛也正在看色法,一个有分别,一个无分别,两个法可以在同一个时间当中产生。如我对柱子正在执著的时候,眼睛也可以盯着它,由同一对境引发的分别念和无分别念,可以在同一个时间当中产生。但是外道不清楚这种道理,他们反而认为:因为分别念和无分别念作用相同,所以它们两个是一个本体。对此,绒顿班智达讲:致使他们错乱判断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对境相同,另一个是时间相同。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次第产生。对某一个对境,比如红色的柱子,第一刹那产生现量看见的无分别念,第二刹那分别念产生,从时间上讲,无分别念与分别念有次第性。这是前一段时间讲过的,能所各一派的观点。这种观点比较合理,首先现量见到,然后产生分别念。但因为时间特别快,所以外道愚者认为:这是在同一时间当中产生的,而且原来的分别念后来变成了无分别念,或者分别念特别像无分别念等等。但这种说法不合理,不合理的原因就是因为时间特别快,致使外道根本无法了知先产生无分别念,然后才产生分别念。因为对方不知道这种状况,所以才产生了这种不能正确认知心识的后果。

总之,我们应该从两方面来理解。不管是学习中观,还是学习唯识,取境的时候有两种情况,这个大家一定要搞清楚。

有些人可能这样想:分别念也在一个柱子上产生,无分别念也在一个柱子上产生,那会不会变成两个相续,变成两个众生?这种情况是没有的。我们以前学中观的时候也说过,如果我的相续当中产生两个分别念,就应该有两个相续的过失;而一个相续当中,有一个分别念,同时有几个无分别念,这没有多相续的过失,因为无分别念不会阻挡分别念现前。根识现前的时候没有执著,没有执著的缘故,六种根识可以同时产生,这一点在《释量论》当中,也是明确讲到的;而分别念生起的时候,它只能“盯住”一个对境,不能执著其它的对境。如果我的相续当中有两个分别念,又生贪心,又生嗔恨心,那就有问题了,就变成两个相续了,实际上这种情况是没有的。因此,无分别念和分别念可以同时产生,即使同时产生,也不会变成两个相续。这个问题,大家一定要搞清楚。

庚二、破许识自相为所诠:

识亦乃为自法相,是故命名不应理

有些人这样认为:比如说心里面显现柱子或者电灯等外境的时候,通过观察即可了知,外境自相确实不存在。外境自相存在的话,前面也讲了:第一个,自相上没办法安立名称;还有,利用的时候也找不到;以及未来、过去的事物不是所诠等等,有许许多多的过失。所以,外境自相不是所诠。但是,我们的心识当时正在显现,所以心识的自相就是所诠。

我们也可能这样认为:前面也讲了,总相实际上是自己的心;无而现的毛发等,在外境当中也不存在,实际上也是自己的心识。如果我们说,总相可以作为所诠,那么真实的所诠就已经变成心了。因为,除了心以外,总相根本不存在。虽然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一观点还是有一点道理的,但实际上不能这样承认。

为什么不能这样承认呢?他这里讲到:“识亦乃为自法相,是故命名不合理。”识也是一样的,它也属于自己独立的法相当中,如果是独一无二的自相的法相,那也会有同样的过失。比如柱子,刚开始的时候,你给它取名称,如果你说柱子是心的自相,那第一个刹那给它取名,到第二个刹那,它就已经灭完了,从此以后,你再也找不到原来的心识自相,在运用的时候,就有一定的困难,因为原来的自相已经灭完了,现在要用,谁来代替?再加上,从时间、地点、形象等各方面来分的时候,心识的自相也是无边无际的,谁能为这么多的自相取名呢?谁也没有这种能力,也没有这个必要。

所以,你们如果认为所诠是自己的心,那这种观点是不合理的,会有许许多多的过失。

己二(破许共相为所诠)分二:一、破许种类共相为所诠;二、破许名言义共相为所诠。

庚一、破许种类共相为所诠:

若谓词语不诠别,类总所诠故无过。

胜论外道的论师这样认为:如果所诠是事物的自相或者事物的别相,那当然会引发得不到名称等诸多过失,所以我们不敢这样承许;但是,我们承许类总可以作为所诠。

所谓类总,在前面第三品中已经讲过了。当时,讲到了三种总:聚总、类总、名总。其中的类总,是对同类事物的的总称,也可以说是一类事物,它们所具有的这种共同的种类叫做类总。

对方认为,如果把总法作为所诠,那也不合理,它含摄的范围太广了;如果把自相作为所诠,那前面的过失也无法避免。唯一的办法是什么呢?就是把类总作为所诠。比如我们说的“瓶子”,实际上它是瓶子种类的总称。这样以后,我口里面一说瓶子,不管金瓶、银瓶,所有的瓶子都包括在里面。所以,人们所诠的对境,不是自相,也不是总相,而是类总。

下面,我们遮破他的观点:

外境无总设若有,于彼命名无需力。

你们外道所承认的观点,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因为外境当中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总法,实有总法的观点前面已经破完了。不管从时间、地点或者形象等各方面观察,所谓的总法都是不存在的;与别法一体的方式无法存在,他体的方式也无法存在,而除了这两种存在方式以外,另外一种存在方式也没有。这样一来,所谓的总法根本不存在。其实,这一点在前面已经做了全面的破斥。

既然你们所许的总法不存在,那总法里面的类总怎么会存在呢?全知果仁巴这样说的:如果水不存在,水所组成的大海怎么会存在呢?根本不可能。同样的道理,总法不存在,那类总怎么会存在呢?根本不可能存在。

即使勉强说你们的类总存在,但对这样的类总立名,也是没有任何用的。为什么没有用呢?因为,不管是类总也好,总法也好,它们的内容全部都是含糊不清的,而且它们不能起任何作用。可是我们这里的所诠应该是明确的,也是有功能的,即应该有起作用的能力。所以你们这样说,没有任何意义。即便给这样的总法取了名称,也无法由它了知事物的自相,因此要知道事物的本体自相,你对类总取上一个名称,是根本没有用的。

我们学习因明的时候,首先必须掌握对方是什么样的观点。如果你没有仔细观察,就会觉得对方的观点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我们因明派一旦进行驳斥的时候,他们的观点就会被全部遮破,破不了的情况是根本没有的。

下面,对方又换一个角度,与我们诤论:

谓予与总有联系,自相命名知自相。

对方是这样讲的:我们并不是将单独的一个类总或者总相,作为所诠对境而立名,而是对与总法有关系的自相,也就是给与共相有密切关系的每一个自相取名称,通过这种方式能了知自相,所以这一观点是合情合理的。

他们认为:如果没有一个总相,各别的自相无边无际,那就没办法立名。单独一个总相,也没办法立名,因为总相是无实法。因此,应该把总相和自相连在一起。比如给瓶子取名,如果没有自相,仅仅一个总相,则不能离开前面的过失;如果没有总相,仅仅一个自相,也不能离开前面的过失。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自相也存在,总相也存在。

当然,外道有时候也比较聪明,只不过是我们的分析方法,他们没有搞懂而已;如果他们稍微了知我们的分析方法,那跟我们内道基本上也能说得一样。

实际上,我们耽着的是什么呢?就是对境的自相;而我们说的是什么呢?就是总相,这个我们下面还会说的。但是他们就是把无分别念和分别念的作用混在一起,总相和自相的作用也混在一起。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他们没有搞懂遣余;如果他们懂得遣余,那这个问题就不会很复杂。

我们这里的有些道友,可能是第一次学因明,这些问题也有可能分不清楚。学的时候,脑袋里面可能一直有一种其它的感觉,而总相、自相,无分别、分别等多种类别,不一定能首先现前。其实,学任何一种知识,它都有一个过程。如果你闻思的时间稍微长一点,这种概念在头脑里面显现,就不会很困难。在世间读书也是这样,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觉得这个课程很难;到了中学,一看到五年级的课程,就觉得很简单。我想学习因明也是这样的,刚开始的时候,有些地方有点分不清楚;而闻思几年或者听了几遍以后,就会了知的。

所以,外道为什么没有搞明白这些问题呢?就是总相和自相的作用没有分清楚。如果从表面上看,他们似乎说得很对:自相和总相,好像有一个密不可分的关系;每一个总相连着的自相,这就是我们的所诠。可能我们也会这样认为。实际上,这种说法没有依据。

弃无必要能力总,于真自相立名称,

意思就是说,你们应该放下没有任何必要的总。刚才你们说,有一种跟每一个自相连在一起的总法,它对了知名言与所诠,一点作用都没有,一点功效都没有,一点需要都没有。这种就像石女儿一样的东西,你带在旁边有什么用呢?没有用的。你应该把乱七八糟的类总、总相,全部扔到一百公尺以外的地方。

如果你们想承认自相就是语言的所诠,那就请直言不讳地说出来,没有必要在它旁边带一个总相。这样的总相,什么能力都没有。有些佛友出去的时候,带着胆子特别小的一个陪伴。她胆子也特别小的话,那有什么用呢?一点用处都没有。应该把她甩开,不要带着她。你自己敢去就去,不敢去就不要去。同样的道理,如果你们认为“所诠就是自相”,那就应该把旁边的总相扔掉,因为它没有用。所以,你们应该放弃无有必要和无有能力的总法,如果你们要对事物的自相取名,那把名称安立在自相上就可以了。

但是,要在自相上立名,这是比较麻烦的,对方马上提出了这个问题。

若言自相无边故,

如果对方说,自相不能立名。因为前面已经讲了,自相是无边无际的:有东方的瓶子、西方的瓶子,美国的瓶子、加拿大的瓶子等等,有很多很多的瓶子。那这样,我们怎么办哪?那么多的瓶子,要一个一个地安立名称,是根本办不到的,有些人是这样认为的。

那同样的道理,你们带着总相的自相,也是无边无际,也是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差别,下面就讲这个道理。

无法立名此亦同。

如果你们讲自相无边故无法立名,那这里也是完全相同的。因为你们承许每一个自相带有一个总相,实际上这个与总相关系密切的自相也是无量无边的;无边无际的缘故,你们的立名方式一样不合理。所以,这个与总相关系密切的自相并不能解决你们的问题。

在闻思的过程当中,稍微有一点智慧的人,就会对自宗的法称论师和陈那论师的观点,不断地生起信心。没有智慧的人,他们更破不了两位理自在的观点,不得不生起信心。当然,你站在外道的观点,以他们的道理来进行驳斥,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但是,你肯定找不到任何依据。

当然,我们学习因明一天两天,就马上开悟了一样,这种感觉不一定有;但我觉得总的来讲,在我们整个人生的修学旅途中,对佛陀的信心,应该会打下一个稳固的基础。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以你自己的智慧也能感觉得出,佛教里面有非常微妙的推理;这种推理,一般的凡夫人难以揣测,很难了达。仅仅这一点,就会让你产生一种非常神秘的感觉;如果你有了这种感觉,那你至少不会说佛教是一种迷信。

今天我们放生的时候,卖牦牛的老板说:实际上,我也喜欢放生,我的爸爸非常非常信仰佛教,他也信你们这个“迷信”,我也信你们这个“迷信”。他的话说得一点也不通,自我矛盾,既然是迷信,那你怎么又相信呢?但他心里就是觉得:我也信你们的迷信,他也信你们的迷信。所以我想:我们不能盲目信仰;至少也应觉得,佛陀的智慧并不那么容易企及。不能认为:佛教只是几个老年人念佛,或者几个和尚在山里面坐禅,或者是藏传佛教当中,穿着红衣服的个别人的一种思维;现在是科学发达的时代,在我们知识分子面前,佛教的这些理论很容易驳斥。刚开始的时候,可能有些人把佛教看成这样;但实际上,当你真正深入经藏的时候,绝非如此简单。就是因为不简单,所以我们相续当中的佛学知识,不可能一天两天就马上增长。就是读世间的学校,也是从小学、初中、高中,这样慢慢上去的,到了最后,才能上大学等高等学府,应该说,知识是在学习的过程中逐渐提高的;同样的道理,学佛也应该通过这种方式来增上我们的智慧和见解,这样才是非常稳固的。

好,今天学习到这里!

回向偈: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 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愿度有海诸有情

(1)外道只承认一个识,即意识。

第二十七课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士!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下面我们学习因明。

因明当中,现在所学的内容是能诠与所诠。不管是能诠、所诠,还是其他的因明教义,我想:我们懂得这样的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我们通过因明的观察、因明的逻辑推理,会在自己的相续当中,生起真实无伪的信心与智慧。

作为佛教徒,尤其是大乘佛教徒,我们学佛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在短暂的时间当中,自己获得解脱,而是为了利益众生。但现在这个社会的众生,他们的分别念非常多,尤其是从我们人间来讲,在这样的社会当中,有各种文化、各种学术,学习的人也相当多。如果我们要通过佛法的真理来说服他们,调伏他们,那对我们大乘佛教徒自身而言,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也应该在自相续当中,对佛教生起一种坚定不移的信心;如果连自己的信心都没办法提升起来,那么要说服别人,想应对别人的各种问难,这是相当困难的一件事情。

因此,我始终认为,作为一名大乘佛教徒,不管是摄受众多弟子的高僧大德、法师,还是一些具有能力的大德居士、佛学研究生、佛学博士等佛教人士,无论你是什么身份,都应该通过因明这种正确的途径,令自相续当中生起一个真实的信念。

如果有了这样的定解之后,不管是遇到什么人,在任何一个环境,任何一个场合当中,都可以打破别人的邪见,消除别人的分别念。否则,现在社会上有些知识分子的分别念相当严重,一般的道理说服不了他们。如果他们觉得,佛教当中有真实的道理,自己根本没办法辩得过,那再怎么傲慢,也会恭敬佛法的。

以前,嘎玛巴与明珠仁波切之间发生过这样一个故事。刚开始的时候,明珠仁波切认为:虽然嘎玛巴从转世的名声等各方面来讲,应该说是无与伦比的;但是在学问上面,不一定能比得上我。

有一天,他们约好互相比赛。比赛的内容是:先找一篇两个人都没有看过的经文,然后他们同时开始背,看谁先背下来。背诵的时候,这个明珠仁波切总是怀有一种傲慢心,始终看不起嘎玛巴,他一直认为:虽然他的名声很大,地位很高,但智慧不一定能比得上我。可是,嘎玛巴在很短的时间当中就把经文背了下来,但明珠仁波切还没有背下来。还有一次,他们对《释量论》当中的一个问题进行辩论,明珠仁波切实在没办法辩过嘎玛巴。从此以后,明珠仁波切从内心当中对嘎玛巴生起了恭敬心,非常地佩服。

我想,凡是具有智慧的人,都应该是这样的。比如说我遇到一个知识分子,在他面前说:我是转世活佛,有很大的神通、神变。当然,真正能有神通、神变,在天空中飞来飞去,在水里面自在穿梭(当然不包括游泳啊),还有其他超越一般人的“功夫”,这些能示现的话,那对方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这种能力,像现在很多人的自我宣传:我这个人已经转了几世,上一世神通如何如何。既然上一世都有神通,那这一生当中为什么不显示?如果神通真的能在大众当中直接显现,恐怕就像《百业经》和《贤愚经》里面所讲的一样,凡夫人特别信仰神通,见到神通马上就会生起信心。

如果没有神通反而说有神通,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很多人宣扬自己上师的时候,就是这样:啊!我们的上师如何如何了不起,他的神通很厉害,他的转世如何如何。这方面着重宣扬,也许是对上师的一种赞叹;但现在大多数的人不但不能生起信心,反而会生起各种分别念,也很难说。如果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位上师不管是面对任何一个众生,都平等对待,尤其对可怜的众生,特别的慈悲;而且,上师对佛教的教理也如是如是地通达。这样,可能效果更好。

如果这样还不行,尤其是要说服这些知识分子,那我们就采用座谈的方式,面对面地互相研讨。在这个过程当中,即使他懂得一些世间的道理,但也说不过佛教徒。因为世间很多没办法解决的困难、痛苦,通过佛教的真理就能够得到调化、解决。那这样的话,这些人对佛教就不得不生起信心。

因此我想,这个学习因明,不仅仅是住在山里面的一些出家人的功课,世间当中的许许多多的知识分子,也应该去学习。

当然学习因明,我在前面也讲了:不一定是我今天学到了知识,从此以后,我就变成如何如何,没有这么简单。以前的高僧大德们,他们在显现上也是闻思多年,下了很大功夫以后,才通达这些真理的。这一点,从他们的传记当中也可以看得出来。

现在,外面许许多多的大学生、教授等知识分子,他们通过不同途径,也能学到因明。从反应来看,他们对因明的兴趣还是比较不错的。对此,我也并不认为:因为我在传因明,才推荐大家学,让大家接受。没有这方面的意思,这种想法一点都没有。不管是我在传,还是别人在传,只要对别人的相续有利益,只要对我们佛教的兴盛和众生的安乐有帮助,都是可以的。至于谁在传,这不是很关键,也不是很重要的,重要的是对众生有利益。从现在统计的数字看,学习因明的人,还是为数不少。应该说,很多人在这方面的兴趣比较不错。我也希望,这种兴趣能够得到不断的巩固,大家能不断地闻思。

作为一位法师,尤其是给别人讲经说法的法师,或者是一些导师,我觉得对佛教逻辑——因明,必须要精通。如果你没有精通因明,那恐怕无法引导别人。比如说一位法师在讲经说法,如果他对因明一窍不通,他自己心里也是怀疑重重,犹豫不定:到底是不是这样啊?错了吗?对了吗?因为他自己就没下过功夫,对很多的问题,还不能真实地区分开来。他讲的时候,有点犹豫不定的感觉。下面的听众听起来,感觉这个上师从修证角度来讲,还是可以的;但是在分析问题方面,好像能力不是很强。尤其是遇到弟子提问的时候,如果这位上师对因明一窍不通,他回答的时候,恐怕很多问题会弄一些笑话。

当然从信心的角度来讲,不管上师说什么,都是正确的。

上师说三角形是长方形。对,对,对!你老人家是上师,我不得不承认。从信心的角度来讲,这是可以的。但是从真理的角度来讲,胜义谛就是胜义谛,世俗谛就是世俗谛。在许多人面前显现的,就应该是众生共业所现的对境。在这些问题上,如果上师不懂因明,他讲得可能会干瘪无味,不一定能引生信心,下面的听者就会有这种感觉。尤其是回答一些问题,或者是互相辩论,遇到这种场合的时候,经常会出现一些不悦意的情景。

所以我想,以后真正要承担如来家业的高僧大德、法师,不管你是男众,还是女众,都应该把佛陀的名言真理——因明(量学)学精通。如果精通因明,一方面,你这一辈子,乃至生生世世,对三宝的信心都不会退失;另一方面,你自己有了这样定解、信心、感悟以后,那么这种知识一定会传授给你身边的许多佛友,传授给下一代的人。如果这样,我想我们的佛教,应该说从根本上弘扬起来了。

并且,如果遇到一些不信佛教的人,因明也会起作用。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这样,我不管是在坐出租车的时候也好,坐公共汽车也好,或者是乘飞机,经常会遇到一些不信佛教的人。有些是试探你,有些是故意欺负你,有些真的想学一点佛法的智慧,但心里有很多解不开的问题。其中有些人故意坐在你身边:你穿的是什么衣服啊?是民族的衣服?还是出家人的衣服?你们为什么不留头发啊?是以前就没有头发?还是最近才剃光的?等等。有时候觉得这些人是不是故意欺负我啊?有时候,我就用一些适合现代口吻的话题反问他,如果比较尖锐一点的话,他就如如不动,无话可说了。如果没有这样的话,这些人会给你找各种各样的麻烦。

当然,我们是佛教徒,也代表佛教,所以我们应该通过各种方式与世人进行沟通,逐渐逐渐,这些人就会觉得:佛教并不是我心目当中所想的那样,他并不是“迷信”;或者佛教是个别邪见者的佛教,走投无路的人才学佛啊,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其实学佛也有一定的道理。这样,他们在相续当中,也会逐渐对佛教产生信心;如此,应该说我们对佛教的事业也做了一个比较微薄的贡献。因此我想,大家学习因明,应该说是对现在的社会,对个人的前途、命运各方面等,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与作用。

今天,我们继续宣讲能诠所诠的问题。前面已经遮破了自相为所诠的观点,也即不管是外境还是心识,自相所诠的说法是不合理的。现在开始破斥个别论师认为的,所诠是名言总相和义总相(名总和义总)的观点。

庚二、破许名言义共相为所诠:

雪域派与声闻宗,许名言义真所诠。

藏地雪域派(因明前派)的有些论师,和声闻十八部当中正量部的有些论师,他们认为:所诠并不是自相,外境和心识的自相,不能成为所诠;所诠应该是名言总相和义总相结合起来的不相应行。

当然,这个问题有两种解释方法。有些论师认为:因明前派的论师承许义总相为所诠。但这种讲法可能不太合理。在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讲义当中,名言总相和义总相这两者是结合起来的,也就是他们不承许自相为所诠,而是承许不相应行为所诠。

那么什么叫做不相应行呢?学过《俱舍论》的人都知道,按照小乘的观点,不相应行既不是色法,也不是心和心所法,它们是真实成立的一些事物,比如名言、词句、得绳等;这些既不是心法,也不是色法的有为法,叫做不相应行法。由此他们认为:所诠就是人们所说的瓶子、柱子,它们既不是色法,也不是心法,实际上就是名言总相(名称)和义总相混合为一体,这种法就叫做不相应行;这个不相应行就是人们的所诠,也就是人们平时说话时所说内容,归根结底可以这样讲。

当然在这一点上,有些人认为,因明前派论师承许的所诠实际上是义总相,也就是我们心里面浮现出来的总相。我们前面也说过,因明前派承许的总相与因明后派承认的总相不相同。因明后派承认的总相是无实法,而因明前派认为,总相是一种有实法,这种有实法的总相就是所诠。而正量部为主的声闻论师则认为,不相应行是所诠。当然,讲义当中这两个是结合起来承认的。而有些论师认为是分开的,因明前派论师承认的是义总相,正量部承认的是不相应行。所以他们认为,真实的所诠就是这两者。

有些论师是这样认为的,但作者不承认他们的观点,下面就予以遮破:

于不相应行立名,如何了知无关色?

犹如诠说瓶子中,不能了知无关牛。

你们所承认的观点,非常不合理。为什么不合理呢?首先,在不相应行上面立名,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你们所谓的不相应行,以大乘理论进行观察的时候,完全是假立的,除了心法和色法以外,这样单独的一种实体法是不存在的。通过大乘观点来观察,所谓的不相应行,只不过是小乘宗派安立的一种实法而已,实际上,这种不相应行是不存在的。

然后,对不相应行安立名称,也没有什么用。按照你们的观点,不相应行既不是色法,也不是心法。在这样的不相应行上面安立一个名称,以这个名称怎么能了知色法呢?比如说这根柱子,它是一个红色的色法,最开始的时候,你们是在谁的上面安立名称呢?是在不相应行上面安立的,并不是在柱子的色法上面安立的;如果这样,那在运用名言的时候,你即使说了柱子,也根本不能了知柱子,因为你原来取名的时候,是给不相应行安立的名称,在后来运用的时候,怎么能以它了知色法的柱子呢?

如果能了知,那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立名的时候说瓶子,后来依靠瓶子了知牦牛。有没有这种可能呢?绝对不可能有的。我们给一个小孩取名为丽丽,后来这个小孩不在了,那么我们一说丽丽的时候,能了知另一个叫圆圆的小孩吗?不可能的。因为你们立名的对境和运用的对境,这两个完全是他体法;以互为他体的法,不可能了知对方。如果能知道,那么世间上任何一个没有立名的法,也应该知道。

前面也讲了,人们立名的时候,并不是在自相上立名的。如果是自相上立名,那一切都乱套了。一方面,无边无际的缘故,没办法安立名称;另一方面,即使你能够立名,但在运用的时候,原来立名的法根本找不到。这个问题,你们因明前派和正量部,对我们所讲的问题没有分析,没有弄清楚,所以造成这样错误的认识。

那我们自己会不会有这种过失呢?没有这种过失。虽然说,我们自宗的所诠是总法,义总相是我们的真实所诠,名言总相是我们的真实能诠。这种说法,在下文当中也有。但是我们自宗没有过失。原因是什么呢?我们并不承认它是真实存在的一种所诠。只不过从耽著的角度来讲,它是一种色法。关于我们自宗没有过失的问题,以下文还可以了知。

对方进一步跟我们辩论:

若谓虽然无关联,相同错乱而取境。

因明前派和声闻宗进行遮破,他们说:虽然不相应行跟外面的色法,这两者确实毫不相干,没有关系。一个是瓶子的色法,一个是瓶子的不相应行,这两者确确实实没有任何关系,毫无瓜葛。但是,瓶子的色法跟瓶子的不相应行,这两者比较相似。正因为相似,虽然我们只对不相应取名,但后来也会得到外境自相。比如说我给不相应行“柱子”取上柱子的名称,因为不相应行与色法的柱子非常像的缘故,在运用的时候,就将不相应行“柱子”错认为色法,柱子的自相也会得到。在运用的时候,这样耽著而取境,也能得到自相,对方是这样说的。当然,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因为对方所谓的相同根本不合理。怎么不合理呢?下面进行遮破。

相同致误则时境,偶尔错乱非皆误。

此乃恒时错乱故,非由相同致错谬。

如果你们的不相应行与柱子的真正自相这两者,是因为相同而导致错乱的,那这种说法不合理。为什么不合理呢?如果自相的法和名相上的东西,因为比较相同而导致错误,那只可能在偶尔的时候,会因时间、地点等关系,而导致错乱。比如说我给不相应行取名称,有时候是会错认成真正的色法,这种现象是有的;但永远都是错的,这种可能性根本不会存在。比如天授和慈氏两位,他们的长相、穿的衣服,非常非常相似,或者说现在学校里面的有些双胞胎,他们穿的衣服,包括鞋子、帽子,全都是一样的,表面上看来,这两个人很像,第一次给人的感觉,他们两个人一模一样。但如果你真的详细看,一个人的鼻子大一点,一个人的鼻子小一点;一个人好像比较可爱,一个人并不可爱,有很多差别。偶尔看起来,这两个简直一模一样;但实际上,今天这两个相同,明天这两个相同……时间长了,任何人也不会再有这种感觉。同样的道理,你说名言总相跟真正柱子的色法这两个,会因相同而导致错乱,这种现象是有可能的,会因为时间、环境等原因而导致错乱;但这是偶尔现象,不可能永远是这样。一切时候、一切环境、一切形相全部都是错乱的,这种现象是根本不可能有的。

当然,名称跟色这两个,应该说是处于恒时错乱之中,但这并不是由相同导致的,而是因为分别心的自性就是错误的。这一点,在因明当中非常重要。因为分别心的本体、自性就是错乱的,所以导致凡是在分别念面前显现的东西,没有一个是正确的。这样,无论我们执著瓶子的色法还是执著瓶子的名相,实际上都是错乱的。这两个并不是以相同的原因而导致的错误,而是因分别念自性错误而引起的永恒错误。为什么呢?我们下文当中也会提到,分别念的本性就是错的。是怎么错乱的呢?比如所诠柱子,我们始终都认为,已经说了自相的柱子,但是在分别念面前显现的东西,没有一个是正确的。不管是你想得到也好,或者是你想说也好,什么样的东西,都有一种错误的成份。所以,并不是你们所说的那样。

当然,在这个问题上面,因明前派有两个错误。他们认为总相是存在于心识以外的他体东西,这是他们的一个错误;第二个错误,他们根本不知道,分别念的本性就是错的。这两个是他们的错误。而我们虽然认为总相是所诠,但是这种所诠总相在实体上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除了自相法以外,它的本体是不存在的;再加上,我们了知是由分别念本性错误而导致的错乱。对方和我们之间,有这两个不同点,大家应该搞清楚。有时候,我们可能会这样想,我们自宗也在说总法作为所诠,为什么因明前派这样承许就有过失呢?实际上,自宗没有过失的原因,就在这里。

不管怎么样,自相、总相并不是真正的所诠。破他宗的问题已经讲完了,下面讲建立自宗。

戊二(立自宗)分三:一、法相;二、分类;三、抉择彼义。

己一、法相:

由名所知与能知。

什么是所诠的法相呢?依靠名称所了解的内容,就是所诠的法相。凡是语言、文字或者词句,都属于名称的范围,这个范围比较广,也可以说,它是由语言、文字、词句等组成的表达方式。通达这种表达方式,可以了知所要表达的意义,这就是所诠。

什么叫做能诠呢?能理解所诠意义的名称,就是能诠的法相。也就是说,所要了达的意义,通过词句等表示方法能了知,能了知的方法、手段,就叫做能诠。

现在这一品当中,什么叫做能诠,什么叫做所诠,这是非常关键的问题。比如说我们前面的瓶子,我口里面说出瓶子的声音或者名称,这属于能诠当中;然后依靠语言文字的勤作,依靠语言文字的组合,能通达“瓶子”这个语言,它所表示的内容或者对境,这叫做所诠。这样一来,别人一说所诠的时候,我们就会知道,它是指所要了知的对境;别人一说能诠,我们就会知道,这是了知对境的手段,应该可以这样来理解。

以前,我们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了知对境?能诠是什么?所诠是什么?这些方面可能没有分析过。有些人现在已经六七十岁、七八十岁了,他们整天都用语言文字来互相沟通,有些甚至还在语言方面做过专门的研究,但是,到底我们说的内容是什么?能说的语言到底是什么?这个是自相的法?还是总相的法?可能,很多人以前没有分析过。现在,我们一起分析的时候,就会知道:我们众生通过什么样的方式,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互相交流、沟通,这一点会明白的。

己二、分类:

由讲用者之差异,各各有二共有四,

讲时分析而精通,入时误为一体得。

上面法相已经讲完了,这里讲能诠和所诠的分类。它们的分类,从两方面来分析:一、从讲者的角度来分析;二、从运用者的角度来分析。从讲者的角度来分析的时候,必须分开能诠、所诠,真实能诠、真实所诠,耽著能诠、耽著所诠,必须分开进行分析;在实际运用的时候,能诠、所诠,真实能诠所诠、耽著能诠所诠,全部误认为一体,混合运用就可以了。所以,应该从大的方面,分两个阶段。

首先是讲的时候(这里“讲”,不单指上师传讲佛法),我们要分析所运用的语言是什么样的,这个语言所表达的内容又是什么样。也就是从讲者的角度来分析能诠所诠的时候,应该分开来分析。

但在平时,人们运用语言来沟通的时候,全部混为一体就可以了,这个时候不用分开分析。比如我说:把瓶子拿来。然后对方说:你说的是总相的瓶子,还是自相的瓶子?如果是自相,那是耽著的所诠,还是真实的所诠?等等。其实,这样问是没有任何必要的。我说把瓶子拿来,你如果听懂了,就会直接把瓶子拿过来,这证明你已经知道了我说的就是瓶子;如果我说把瓶子拿来,但别人却把电筒拿来,这说明他已经听错了,或者说我们之间的交流没有成功;如果我说把瓶子拿来,他什么反应都没有,这说明根本没有交流,根本没有沟通。比如说我前面坐着一个根本不懂汉语的人,我对他说:把瓶子给我拿来。他根本不懂,我对他说了什么。意思就是说,人们在互相沟通的时候,根本不用分析语言的能诠与所诠;在听懂的前提下,把总相自相误为一体操作就可以了。

但是,我们应该分析一下,什么是真实能诠所诠?什么是耽著能诠所诠?这方面一定要分析,尤其我认为,这个颂词是比较关键的。如果这个颂词搞懂,分析得清清楚楚,应该说,这一品的内容就会了如指掌,不会有什么困难。就像我们前面讲遣余的时候,檀香和沉香之间的关系如果搞懂,遣余也就搞懂一样。因此,这个能诠所诠的颂词应该是比较关键的。

刚才也讲了,在分析这个能诠所诠的时候,一定要分别开来。怎么分别开来呢?从讲者的角度来讲,语言应该有能诠和所诠;而能诠所诠又可分为真实的能诠所诠和耽著的能诠所诠,共有四种。但实际上,无论从讲者还是从听者的角度来讲,都有四种。因此我是这样认为的,虽说是分四种,但实际上应该有八种。

首先,从讲者的角度来讲,应该有四种。比如我说瓶子,这个时候,耽著的所诠是什么呢?就是瓶子的自相,因为我说瓶子的时候,我耽著的是瓶子的自相。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说自相,只不过是我耽著而已。因此说瓶子的时候,耽著的所诠就是瓶子的自相,就这样来理解。然后真实的所诠,你真正说的是什么呢?就是你脑海当中的总相。虽然你认为你已经说了瓶子的自相,但实际上,你说的就是你脑海当中的总相。这是从讲者所诠的角度来讲的。

然后,从讲者能诠的角度来讲,讲者说“瓶子”的这个语言,就叫做能诠。这个语言,也有耽著的能诠和真实的能诠两种。耽著的能诠,就是自相“瓶子”的名言,自相的声音。我认为,我已经真正说了瓶子,但这只不过是我的耽著而已;实际上,我并没有真正说瓶子,只不过有一种声音的自相。真实的能诠是什么呢?真实的能诠就是名言总相,瓶子的名言总相。我真正表达的是什么呢?就是瓶子的名言。所以从讲者的角度来讲,应该有耽著的所诠和耽著的能诠,真实的能诠和真实的所诠,总共四种。

从听者的角度来讲,也有耽著的所诠和耽著的能诠,真实的能诠和真实的所诠,共有四种。首先说耽著的能诠。耽著的能诠是什么呢?当别人说瓶子的时候,我认为,他真正已经说出了瓶子,这是我的一种耽著而已。实际上,他根本没有说出真正瓶子的自相。如果他真正能说出瓶子的自相,那么一个从来不懂汉语的人,他一说瓶子,在他的脑海当中,也应该出现瓶子的总相,但这根本不可能显现。有些不懂汉语的人,你在他的耳边说一百声瓶子,在他脑海里面根本不能出现瓶子的总相。所以耽著的能诠,就是瓶子声音的自相。

然后耽著的所诠。别人说“瓶子”,我认为别人已经说出了瓶子的自相;实际上,这只不过是我听者的耽著而已,不可能说出真正瓶子的自相。耽著的所诠,是瓶子的自相。

然后,真实的能诠和真实的所诠。别人说“瓶子”,它的名言总相就是真正的能诠。真实能诠就是名言总相。真实的所诠就是义共相。也就是别人说瓶子,在我脑海中显现出瓶子的行相。以上是听者的四种。

在这里,我们可以分析出来:所谓的瓶子,应该是通过总相的方式来了知的,并没有说出自相。这一点非常关键。人与人沟通的时候,我说瓶子,瓶子的概念,在他的脑海当中可以显现出来。在他的脑海当中显现,应该是我的语言在起作用。语言是怎么起作用的呢?当我一说瓶子的时候,在他的脑海当中,就显现出瓶子概念的名称,这种名称叫做名言总相的概念。依靠这个名言总相,在他的脑海当中,真正现前了具有颜色形状的一个瓶子,这就是所谓的义总相。

当然这个问题,稍微复杂一点。希望你们课后,再详细分析一下。

在这里,萨迦班智达的观点也好,麦彭仁波切的观点也好,真正的能诠所诠就是名言总相和义总相,也就是说外境总相和名言总相,这两者是真实的所诠和能诠;然后耽著的所诠和耽著的能诠,耽著的所诠是自相的瓶子,耽著的能诠是名称的自相声音。

人们始终都认为,这个人真的说出了瓶子。但从他语言的角度来讲,根本没有说到瓶子;从心的角度来讲,真正自相的瓶子也从来没有沟通过。但无始以来,人们有这样的一种习气,将内心与外境联系在一起,在运用的时候,就可以无误取境。怎么运用呢?比如说我耳边听到的声音,实际上是自相的声音,瓶子名称的自相声音,但我就误认为是总相的瓶子,从听者的角度来讲就是这样的。从说者的角度来讲,我一说瓶子的时候,实际上自己认为,已经说了瓶子的自相。听者和说者两个,都有同样的迷乱习气。所以听者也不用说:啊!我今天说的是自相的瓶子,你们给我拿来的时候,千万千万不要认为是你脑海里的总相瓶子,一定要把外境自相的瓶子给我拿过来。不需要增加很多的语言。听者也是,不需要问:你刚才说“把瓶子里面的水拿来”,那是总相的水,还是自相的水?是你脑海里面显现的瓶子,还是我脑海里面显现的瓶子,或者是外面存在的瓶子,你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瓶子?互相之间不需要这样沟通,不需要这样的分析,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迷乱习气的缘故。

我们学习这个偈颂,也应该以此知道:众生一直在做梦,没有一种真实可靠的状态。包括人与人之间简单地沟通,如果没有一个自心迷乱的分别念,就根本没有办法衔接。这个问题,大家应该搞明白。

己三(抉择彼义)分三:一、建立名言共相真实所诠无有;二、无事而错乱命名之理;三、错乱应用而得照了境之合理性。

庚一、建立名言共相真实所诠无有:

从名言真相进行观察的时候,不管是共相,还是自相,都没有真实的所诠。我们前面虽然讲,真实的能诠所诠和耽著的能诠所诠存在;但是现在,真正你去观察的时候,这四个根本不可能存在。下面分析这个问题,现在接近抉择中观的道理。

外境与识为自相,二种共相乃无实,

此等四者非所诠,故胜义中无所诠。

这里说,无论自相的外境与识,还是共相的名言共相、义共相,从究竟意义而言,它们都不是所诠。为什么不是所诠呢?自相的外境与识根本不能充当所诠,如果自相的法是所诠,那不管是外境还是自己的心,都会有许许多多的过失:首先不能取名,即使取名,在运用的时候也无法衔接等等。所以,外境的自相与识的自相,绝对不是我们的所诠。那义共相和名言共相,是不是我们的所诠呢?这两者,只不过在假立的过程当中,可以是所诠;真正观察的时候,这两个都是无实法,无实法怎么会成为所诠呢?

有些人可能这样想:你们在前面说,名言共相和义共相是真实的能诠和真实的所诠,那与这里的说法难道不相违吗?不相违,因为前面在时建立名言的时候,我们暂时按照众生的分别念来讲,这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真正从外境的角度进行观察的时候,确实,任何一个法都不是所诠。已经看见虚空和没有看见虚空,这两个是一模一样的。我们前面说虚空看见了,现在说虚空没有看见,这没有什么矛盾,完全是一样的。

法称论师的观点,到了这个时候,就已经更上一层楼了。到“中观”的境界当中,什么都不承认了。

“此等四者非所诠”,外境自相和心识自相不是所诠,义共相和名言共相也不是所诠,而这四种所诠以外,也没有别的所诠。所以,在胜义当中没有所诠。当然,这里的胜义是指因明的胜义,并不是指中观的究竟胜义,离一切戏论的境界,并不是这样的。意思是说,在真实能起作用的名言观现世量当中,通过观察得出来的真正所诠是没有的。别人说瓶子,瓶子的所诠到底是自相的法,还是共相的法?你可以这样观察。如果是自相的法,那是外境自相,还是心识自相?外境自相不可能说的,心识自相也不可能说,所以自相法绝对不是所诠。

然后,你说名言共相和义共相,这也不成立。名言共相与义共相,就是我们前面说的名总和义总,只不过名词用法不同,实际意义是相同的。什么叫做名言共相呢?比如别人说瓶子,我的耳边听到了瓶子的音声,有一种瓶子名词的概念,在脑海里面显现,这个叫做名言共相;然后,依靠这种名称,在我的脑海当中,外面的瓶子的形相,在我的脑海当中显现,这叫做义共相。所以,名言共相与义共相的差别就在于,一个是名称,一个是意义。比如说李先生,我以前认识他,他的名称在我的脑海里面显现,这个叫做名言共相;然后,李先生的相貌,在我的脑海里面显现,这个叫做义共相。

当然,有些论师的解释方法不同。比如我以前看见过这个人,那么这个人的形象,在我的脑海当中可以显现,这个叫做义共相;以前,我没有看见,别人通过他的文字来进行介绍的时候,虽然我没有看见,但是依靠他的文字,在我的脑海当中,也稍稍有一种印象,这叫做名言共相。

但是在讲《量理宝藏论》的时候,我们应该以前面的观点作依据,因为这是全知果仁巴在其《量理宝藏论注疏》当中讲的。比如我是说者,我要用语言来说出李先生,这样李先生的相貌,在我心里面就会显现出来,这是义总相;显现出来的时候,马上要说他的名称,他的名称不叫王先生,应该是李先生,李先生的名词概念,在我的脑海当中显现,这叫名言共相。从听者的角度来讲,首先名言共相在他脑海当中显现,然后义共相也会在他的分别念当中显现。

实际上,分别念当中,除了名称以外,也没有别的。但从反体的角度来分,稍微有一点差别:一个是它的名称角度的一种分别念,一个是它的形相角度的分别念。这两个不同,一个是意义上,也就是外境的义总相;一个是名称的名言总相。

我们刚开始学第一品的时候,有些人对名言总相和义总相着两个分不清楚。当时有些人特别着急想了知,我说:第五品的时候会知道,你们慢慢等着啊!已经让你们等了那么长的时间,今天才给你们享用。

好,下面就是说,所谓的所诠在胜义当中是没有的。那这样,如果有人有怀疑,比如今天来一个知识分子问我:你说没有所诠,所说的对境没有,那怎么没有呢?我可以反问他:你说“瓶子”,你说出来的所诠内容,到底是瓶子的自相,还是心的自相,或者说两个总相?如果是名言总相和义总相,实际上,它们是不存在的,除了脑海里面的分别念的一种影象以外,真实的东西是找不到的。所以,四种所诠是没有的。而且,这里说没有,应该说和前面没有什么矛盾。

如果依靠能诠表达的四种所诠没有,那能诠更不可能有。通过这种观察方法,四种能诠、四种所诠,全部都不存在。最后,应该了达这种虚空般的境界,这也不是很困难的。如果稍微有所进步,就应该更没有什么困难了。

好,讲到这里!

附上师课后开示

首先应该知道,能诠是名言,所诠是意义。

真实所诠和真实能诠,是义总相和名言总相。比如我说瓶子,瓶子的名称叫做能诠。真实的能诠是什么呢?是名言总相,并不是名言的自相。如果说所诠是总相,那就指的是真实的所诠,真实所诠是义总相。说“瓶子”,也有真实的所诠和真实的能诠两种:真实的能诠,就是“瓶子”的名称总相,也叫做名言总相;真实的所诠,依靠名言总相所得出来的,外面瓶子的行相,也叫做义总相。

耽著能诠和耽著所诠,是名言自相和义自相。因为,我们大家都耽著义或者耽著名、声。实际上,自相说也不可能说出来,听也不可能听出来。耽著能诠是名言自相。如果说所诠是自相,那就指的是耽著的所诠,义自相叫耽著所诠。

我们到底说的是什么呢?说的全部是总相,名言总相。所说的内容是什么呢?就是义总相。耽著的是什么呢?耽著的是:依靠名言总相,也认为已经说了对境。

回向偈: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愿度有海诸有情

第二十八课

顶礼本师释迦牟尼佛!

顶礼文殊智慧勇士!

顶礼传承大恩上师!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关于能诠所诠的分类,前一堂课当中,也给大家作了简单介绍,今天有必要再重复一下。因为这个能诠所诠,要从本质上了解,还是有一定的困难;但是,如果不了解它们的含义,这个问题就始终搞不明白。

这个所谓的能诠所诠,从它们的定义当中应该可以了知。依靠名言或者名称所了知的内容,叫做所诠;所了知的内容依靠名称来了知,能了知的这个法,叫做能诠。所诠和能诠这两个,一个是所了知的内容,一个是能了知的手段或者名称,也就是“所了知”和“能了知”。从它们的定义上,应该这样来理解。

从表面或者词句上看,好像能诠所诠两者,都与语言有关系;但实际上,也不一定都与语言有关系。比如说我通过手势指一件东西,那么我的手势就叫能诠,以手势所了知的东西叫所诠。现在,有些哑巴也打各种手势,依此也能了知很多事情,这也有能诠所诠的关系。或者我们通过文字来了知,这个文字叫做能诠,依靠文字而了知的内容叫做所诠。或者密法中的有些上师,他们通过指示虚空等表示法让弟子开悟,指示虚空等手段叫做能诠,所了知的,像虚空那样的法界境界叫做所诠。密法当中的灌顶,也全部具有能诠所诠,如以水晶球灌顶,水晶玻璃是能诠,依靠水晶玻璃所认识的自己心的本来面目,这是所诠。或者通过人的身体动作来表示,比如别人问我:“你现在身体好不好?”我对他点点头,这说明我身体还可以;如果我对他摇摇头,这说明我的身体不太好。实际上,我身体的动作也成为一种能诠,这个能诠所表示的内容就是所诠。

从这一品的内容来看,能诠所诠与语言有一定关系,但实际上,能诠所诠的范围比较广,大家应该清楚。所谓的能诠所诠,就是能表示的手段和所表示的内容。这个“诠”字,按照藏文的直接意义来讲,也有表示的意思。能表示不一定是语言,通过其他方式也可以表示。所表示,也不一定用语言来表达,用其他方式也可以表达你所指点的内容。能诠所诠的大概含义,应该这样来了解。

前面讲,所诠分真实的所诠和耽著的所诠。这个问题,你们刚才已经知道了。所知道的内容叫做所诠。所知道的内容有两种:一个是真实了知的内容,一个是耽著了知的内容。真实所诠和耽著所诠的意思,就是这样。

那么什么叫做真实所了知的内容呢?或者,真实所诠的意思是什么呢?或者,你所知道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呢?比如从所知的角度来讲,我心里面想给别人介绍一个海螺,那么首先,在我心里就会浮现出海螺的总体行相——一个白色圆圆的东西,这个时候,我还没有表达出来,它只是我这个介绍者心里的一个义总相。然后,我想给别人说出这个海螺,经过我的这个思维,由我口里说出“海螺”这两个字的名称,从能诠的角度讲,这叫做名言共相。名言共相已经说出来了。当我说出这个语言的时候,旁边听者的耳根就听到一个“海螺”的声音,不是吹海螺的“呜呜”声,是我说海螺名称的声音。对方听到“海螺”的自相声音以后,在他的脑海当中,海螺的名称显现出来,这个名称叫做名言总相。听者的脑海当中就会想:哦!他说了海螺。那么这种海螺的文字或者名称的概念,在听者的脑海当中就会首先显现出来,这叫做名言总相。依靠这个名称,第二刹那的时候,在他的心当中马上就会显现海螺白色圆圆的行相:哦!他所谓的海螺就是指的这个。此时不仅是概念,它的整体行相已经显现出来了,这叫做义总相,或者义共相。所以,刚才真正的所诠是什么呢?就是这个义共相。

刚才说者,他心目当中的义共相,心中的影像,就是他所说的内容。作为听者,他所听到的这个声音或者说语言,在中间起了一个连接的作用,就像将另一个水井里面的水引到这一个水井当中一样,也像将山上的泉水引到我们的浴室中一样。说者心里面的总相影像,通过他说出的语言,经过听者的耳根,在听者的心目当中,出现了海螺的行相。从听者来讲,也是一个义共相;从说者来讲,也是一个义共相。这就是真正的所诠。真正所说的内容,就是这个影像,就是这个总相,这叫做真实所诠。

然后,什么叫做耽著所诠呢?刚才我说海螺的时候,当时我自己耽著的,就是外面供桌上放着的海螺。因为习气的缘故,总相跟自相联在一起,这样,说者说海螺的时候,就认为自己把自相已经说好了,这是说者的耽著所诠。然后是听者,说者一说海螺的时候,他认为:哦!他说的就是白色自相的海螺。这是听者的耽著所诠。实际上,自相海螺说者也没有说过,听者也没有听过。如果说者也说过,听者也听过,那么说火的时候,因为火的自性是燃烧,说者口里面就应该冒火,听者的耳根或者心里面,也会燃起火来,那这是非常可怕的。但这仅仅是耽著而已,并不是真正说出自相。真正说的就是它的总相,听者听的也是总相。所以,真实所诠是义总相,耽著所诠是义自相。义自相指的是外境真正海螺的自相。说者也认为,真正的海螺他已经说出来了。听者也认为:哦!今天这位道友给我说“海螺拿过来”,他说的就是这个海螺。其实,这只是耽著而已,并不是真正的所诠,所以这叫做耽著所诠。从所诠的角度,这样来安立。

从能诠的角度来安立,也分为真实能诠和耽著能诠两种。真实能诠是名言总相,不是名言自相,如果是名言自相就不合理。那么这个意思是什么呢?所谓的名言总相,刚才也讲了,一说海螺的时候,就说出了它的名称,其实这只是执著海螺的名称总相而已,并不是真正的海螺。如果是真正的海螺,那一说海螺,人人都会知道。关于名言总相和义总相的差别,全知麦彭仁波切在《释量论大疏》当中,也是这样讲的:名称在我们的分别念当中显现,这叫做名言总相;它的外境、意义,在我们的分别念当中现前,这叫做义总相。所以,真实的能诠就是名或说名言总相。实际上,我说海螺的时候,说出来的是海螺的名言总相,并不是名言自相。因此,我说者说的是海螺的名称,海螺的名言总相就是说出来的,这个是真实的能诠。刚才听者,他听出来的,也实际上是名言总相,并不是名言自相。

耽著能诠是名言自相。刚才说者,他认为已经说了真正的海螺,其实这只是耽著而已。听者也认为:噢!他说了真正的海螺。所以,耽著能诠是名言自相。

听者和说者的“海螺”并不是真正的自相,如果是自相,那有很大的过失。比如我说“海螺”两个字,如果“海螺”完全是海螺的自相,那凡是听到海螺名称的人,都要了知海螺了。对汉族人来讲,以前看过海螺的,或者了知海螺名称的,他们会懂得的。但是,从来没有看过的,或者说藏族人、英国人,不懂汉语的这些人来讲,你在他的耳边说一百遍“海螺”,他根本不知道,这个是什么东西。所以,我们说的名称,并不是自相的名称,应该是耽著的名称,自相的名称谁也说不出来。我们前面也讲了,在事物的自相上面,没办法加名称,所谓的名称全部是分别念的影像。

在能诠所诠上面,我非常希望我们的道友,还是要有一番研究。第一次没有看懂、没有听懂,那你就反反复复想一想,到一定时候:哦!我们说话过程当中,真正说的内容,就是义总相;能说的手段就是名言总相。实际上,我们真正的沟通,所了知的也是一个假的内容,能了知的手段也是一个假的东西;真正的东西,从来都没有感受过。时间到了,一定会通达这个道理。如果你通达这个道理,在名言当中,对很多分别念和很多执著的法,会逐渐逐渐了知是没有意义的。

昨天,能诠所诠,从说者和听者的角度分了八种。但是今天,能诠分真实和耽著两种,所诠也分真实和耽著两种,从这个角度来讲的。颂词里面,是从说者或用者的角度分了四种。

在分析能诠所诠的时候,可以分成四种。而在世间当中平时运用的时候,就不用分这么多了。凡是说者一说海螺,因为习气的串连,他自己认为,已经说自相了;听者也不用分那么多,他也认为说的是自相。但实际上,自相谁都没有说过,谁都没有听过,只不过两者都凭迷乱的习气沟通。所以我想,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对话,牦牛与牦牛之间的对话,可能没有什么差别。如果真的要分析,全部是错乱的。但在生活中运用的时候,只要通过一种手段,人们认为已经知道了,就可以了。所谓的名言,安立在这样一个层面上,就已经完成了。

昨天前面的有些道理,今天也复习一下。原来我读中学的时候,有一位易老师,他特别喜欢将前一天中比较难懂的内容,第二天再好好讲一遍,所以我们心里就非常感谢他;还有一位老师,他的名字我不敢说,凡是难懂的地方,就一带而过,第二天问他的时候,他就不太高兴,每一次遇到疑团,就一直没办法解开。所以,我要学好的老师。

下面,我们讲第二个问题。前面已经讲了,建立名言时,真实当中没有所诠。所诠没有是从两个方面讲的:外境和心识的自相,因为是自相法的缘故,不应该成为所诠;二种共相:义总相和名言总相,实际上是无实法,也不应该成为所诠。这样的话,真实的胜义当中,所诠是不存在的。讲完这个问题,下面接着讲,错乱的所诠是存在的,错乱的立名也是可以的。

庚二:无事而错乱命名之理:

分别本性即错乱,浮现名言义共相,

于彼耽著为外境,彼即假立名所诠。

这里说,分别本性实际上是错乱的。我们的分别念,不管是什么样的执著,只要是现量以外的分别念,全部是错乱的,没有一个是真实的。就像我们刚才,知道瓶子、柱子,或者遣余等等,任何一个分别念,它的本性都是错误的,本性就是错乱性,就像火的本性是热性一样。按照因明自宗的观点来讲,分别念的本性是错误的;从大乘佛教的角度来讲,分别念是三界轮回的因,应该是错的,也可以这样理解。

在分别念面前浮现出来的,瓶子、柱子等行相,在名言当中,叫做义共相,也叫做真实的所诠。它们本来是无实法,是不存在的东西。“于彼耽著为外境”,但是在分别念面前,我们把义共相认为是真实的所诠,把它耽著为外境,然后给它取名。在分别念面前,假立的角度来讲,可以叫名言当中的真实所诠。我们刚才也讲了,实际上真实所诠就是一个总相。如果从本体的角度来讲,总相是没有的。昨天前面也讲了,在胜义当中,总相是没有的。现在这个颂词里面说,名言当中,假立的总相是存在的。其实,这与胜义当中不存在是一样的,如石女儿子的本体不存在,石女儿子的名称在名言当中假立存在,跟这个基本上没有什么差别。

那总相和所诠,是不是一点意思都没有呢?并不是这样的,这与我们的习气有一定的关系。这里也讲了,所有的分别念全部是错乱性,这一点相当的重要。如果我们真的去观察的时候,在分别念当中,没有一个是真实的。我们认为,瓶子是无常的。瓶子当中,把无常单独拿出来,这样的东西,它的本体实际上不存在。以前面遣余品所讲的内容,来进行观察的时候,所有的分别念全都是错乱性的。这一点,在因明当中,尤其是《释量论》当中,再三地强调过。大家应该知道:所有的分别念,从本质的角度来讲,应该说是错乱性的;但在分别念的假相面前,迷乱的总相是存在的,这种总相,人们称之为真实的所诠。

虽然它是错误的,但是可以成为照了境,这一点是合情合理的,下面就讲这个问题。

庚三、错乱应用而得照了境之合理性:

迷乱习气熏染故,命名之时混合立,

名言时亦如是知,故虽错乱亦真实。

我们这些众生,从无始以来到现在,都把自相和共相误认为一体。这种习气,在每一个人的相续当中,是根深蒂固的。

我们前面也讲过,刚生下一个小孩的时候,首先将总相和自相误认为一体,给这个小孩取名,叫丽丽或斌斌等。当时的取名者,他把小孩当下的刹那刹那变化的自相,和小孩同类的相续连在一起。他根本没有分:这个小孩,他刚才起名那一刹那的自相已经灭掉了;现在的刹那,是即生即灭的;未来的刹那,他还没有产生,并没有这样分析。凡夫人没有那么细微的观察,也不必要。名言本来是假的,对它的相续建立一个名称,就可以了。因为众生都有自相总相混为一体的习气,在这种习气的牵引下,就对小孩安立了一种名称;然后,在应用名言的时候,就用自相总相误为一体的名称来代替他,所以你在运用的时候,也能够了知。比如说有个小孩读完小学五年级,现在他考上了中学,别人也不会问,这是原来的自相小孩,还是总相的小孩;或者说,是在一刹那间灭的,还是没有灭的,这方面根本没有分析。他就是原来命名时候的那个小孩,取名者也是这样认为的,后来的运用者也始终是这样认为的。这样,在名言当中,就会形成这样一种习惯性的常用名称。在运用的时候,也都会如是了知。

但实际上,这只是一种错乱。为什么是错乱呢?因为当时取名称的小孩自相,现在来讲,一点一滴都不存在。仅仅是对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假立相续命名的。我们真正去观察,实际上是错的;但是,也是真实的。表面上看,是错乱,也是真实,好像有点自相矛盾。那为什么这么讲呢?实际上,虽然它是错的,但是依靠错误的感觉,也能达到自己的目的,从这个角度来讲是真实的。你以他的名称认为这个小孩存在,那么依靠这样的假相,也可以说明这个整体存在;然后,依靠这样的名称,你如果认为他不存在,也能做出判断:是,这位不存在。最后,也能得出真实的结论。比如说一盏明灯,它的光在外面显现,依靠光,你认为这是明灯。然后,你依靠这个光,确实能找到这盏明灯。虽然你原来将光误认为明灯,但实际上,依靠光能得到真实的明灯。同样的道理,原来起的名称,虽然是假立的;但是,依靠这样的假立东西,在名言当中,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如果我们对名言总相和自相混合一体的道理,不仅仅是文字上了知,而且,对它的实际内容和意义也能了达,-那因明当中的很多要诀,会以此而通达的。如果我们看了《定量论》、《释量论》、《理滴论》等因明论典,就会了知:只不过词句上不相同而已,实际上,《量理宝藏论》已经完全解释了所有因明七论的要点。如果是学习因明七论,那要花很长的时间;但现在我们学习了《量理宝藏论》,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应该已经通达了,其实你只要懂到最关键的名词,因明七论所说的内容也会了知的。

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观察的时候,我们每一个学习因明的人会了知,所有的分别念全部是错乱的本性。在名言当中,所有的分别念都是不可靠的,都是假立的。这一点,我们依靠这部宣说名言的因明论典,也会知道的。但圣者无分别念的境界,依靠因明的论典来了达,也有一定的困难。比如释迦牟尼佛在《三摩地王经》中说:“眼耳鼻非量,舌身意亦非,若诸根是量,圣道复益谁。”这个教证里面的内容,应该依靠中观和唯识的道理,做进一步的观察。因明当中,所有的分别念都是假的,这一点,依靠因明的论典也可以了知;但在因明当中,并没有说现量是错乱的。现量错乱的道理,可以依靠《中观庄严论》来观察:实际上,外境就是外境,心识就是心识,外境和心识根本没有任何联系。依靠胜义理论进行观察的时候,我们的现量也是错的。这样分析以后,我们就会会了达:众生在轮回当中,一直是迷乱的。大家通过因明的学习,也会深深感受到,佛陀给我们宣讲胜义谛和世俗谛的必要性。这个问题大家应该搞明白。

下面讲遣除诤论,有五个方面的诤论。因为我们前面遮破了一些观点,比如说总相也不是所诠,自相也不是所诠,不相应行也不是所诠等等,从这些方面破了对方。由此,他们认为:如果总相不是所诠,那你们自己的宗派怎么安立?自相不是所诠,你们自己的宗派怎么安立?从这几个方面,对我们发出太过。

戊三(除诤论)分五:一、遣与许真实共相为所诠相同之诤;二、遣与许识自相为所诠相同之诤;三、遣与许不相应行为所诠相同之诤;四、遣若无所诠则成灭绝名言之诤;五、遣许错乱之关联不需要之诤。

己一、遣与许真实共相为所诠相同之诤:

谓名义若未遮他,则成有实为所诠。

前面,关于总相是不是所诠的问题,我们从两个方面已经讲完了,大家应该记得比较清楚吧!

这个颂词当中,对方是这样讲的:你们因明派说,我们承认的总相不是所诠。如果总相不是所诠,我看你们也有这个过失。怎么有过失呢?“谓名义若未遮他,则成有实为所诠。”名义指的是总相,或者指名言总相和义共相。你们名和义结合起来的总相,会不会遮遣其他的法,比如瓶子,瓶子的总相会不会遣除非瓶?如果它未遣除,因为没有遣除瓶子的违品(非瓶)的缘故,瓶子的反体也无法建立,那我说瓶子的时候,就根本不可能知道瓶子,因为柱子、海螺、电筒等其他东西,没有遣除的缘故,会将瓶子误认为是这些东西;如果遣除非瓶,因为非瓶是无实法,无实法已经遣除的缘故,它自己的总相本体就应该成为有实法了。对方给我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这个推理比较简单,遣除没有?如果遣除,那自己变成有实法了;如果没有遣除违品,那就根本不知道你所指代的法,会误认为其他许许多多的法。

下面,我们回答:

胜义之中虽不遮,显现遮遣乃迷乱。

这里的“显现”,是从遣余的角度来讲的。

我们可以这样来回答:你们所说的遣不遣除,是从胜义自相的角度来讲,还是从遣余的角度来讲?

如果从自相胜义的角度来讲,我们可以说:瓶子或者柱子,它们不会遣除违品非瓶或者非柱。为什么呢?我们前面也讲了,事物的自相上面不可能有遣余,它没有任何遣除。因为,自相是每一个法自己的本体,而遣余是无实法,无实法就像石女的儿子,石女的儿子不需要遣除。所以从事物自相的角度来讲,是没有任何遣除的。因此,你们发的第一个过失,对我们来讲是没有的。

如果从显现或者说从分别念遣余的角度来讲,刚才的非瓶、非柱,这些无实法会遣除的。虽然遣除,但我们的总法不可能变成有实法。因为,我们的总法,并不像你们所承认的那样,是个实有的总法。如果与你们外道所承认的实有总法,或者因明前派所承认的总法,以及声闻乘所承认的总法一样,那我们也有这个过失。如果是这样,非瓶、非柱遣除的话,非瓶、非柱以外的有实总法,就可以建立;但是,我们不承认这种观点的缘故,所以我们不会有这个过失。

不许共相为迷乱,

我们不像你们一样,你们认为共相是实有的,而我们不承认它实有,只承认共相是迷乱的。

是故岂能同彼等?

所以,怎么会跟你们的观点相同呢?跟你们的观点完全是不相同的。我们所承认的总法,跟因明前派的总法不同;与声闻乘的总法也不同;跟外道的总法更不同,它只不过是迷乱分别念的一种影像。迷乱分别念的一种影像,才是我们承许的总法;我们在建立名言的时候,它也叫做所诠,也叫做名言共相或者说义共相。这种法,从本体的角度来讲,跟石女的儿子没有任何差别。因此,对方给我们说出来的种种过失,对自宗来讲,毫不存在,一点也没有。这个道理应该这样来立理解。

然后,是下一个。我们前面讲了这么长时间的所诠能诠,大家到底懂不懂?如果所诠能诠没有懂,恐怕你们天天都会“坐飞机”。如果懂所诠能诠,随着我的语言,你们也会看很精彩的因明“节目”。不过,从表情上看,我还比较满意,大家都是洗耳恭听。有时候,从人的表情也可以看出他的智慧。

刚才,与共相相同的辩论已经讲完了。下面,对方开始从另一个角度辩论。

己二、遣与许识自相为所诠相同之诤:

若谓诠说分别像,则成心识为所诠。

对方是这样说的:在显现分面前出现的共相,你们因明派不承认它是所诠。如果意识面前显现的这个共相也不存在,也不是真实的所诠,那识的本体即意识的自相,就应该成为所诠了。我们现在所说的,全部都应该成了意识自相了;除了意识自相以外,没有什么所诠了。就是说,自相的意识就已经变成所诠了。

对方是这样讲的:“若谓诠说分别像,则成心识为所诠。”如果说“诠说分别像”,则已经成了识为所诠了。因为,离开了识以外,再没有其他的所诠了。所以,识应该成为所诠的内容了。对方是这样讲的。

我们下面回答,识肯定不是所诠。其实,识和识上面显现的影像是两个,并不是一个识,应该这样来回答。

自相反体非所诠,错乱假立乃无实,

是故为令世人入,于分别像立名已。

刚才,对方对我们说:按你们的观点,现在的所诠意义,除了识以外是根本没有的,比如“瓶子、柱子”这样一说的时候,因为分别念上面的影像实际上是不存在的,那这样,除了识以外,就没有别的所诠了,应该识变成所诠了。

对方既然这样说,那我们就对他们回答:自相反体(1)不是所诠,自明自知的意识反体,意识的这个层面并不是所诠的内容,它不是所诠。“错乱假立乃无实”,我们所诠的内容,就是分别念面前的影像,实际上,人们把它错认为物质的自相。比如说瓶子,实际上瓶子的义总相并不是意识,而是意识当中显现出的分别念影像,人们将这种影像错认为外面的自相瓶子。那么,这个被错认的部分是无实法,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所诠,所诠就是指这个。既然是错的,为这样的所诠假立名称有没有意义呢?有意义。因为,世间上的所有迷乱众生,依靠这种迷乱建立,他可以运用名言。刚才前面不是讲了嘛:刚开始的时候,人们把这个东西错认为自相的东西,然后给它建立一个名称;后来听到这个名称的时候,所有的人全部都认为,就是这个东西。

听说,英国、美国等国家,有一个给事物命名的专门机构。在他们的国家当中,出现一个新事物的时候,这个机构会马上研究给它取一个名称。比如说DVD,要制造这个产品的时候,他们通过审核认为,这种事物应该取上这样一个名称。刚开始的时候,大家都认为,这是为自相的东西取名;其实,是将自相和总相混合在一起而取名的。当时,为了让其他人,不管是现代人,还是后代人,了知这个新产品,就取了DVD的名称。后来,不仅是其本国的人,包括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人,都沿用了这个DVD的名称。

所以,这并不是没有必要的,是为了让人们趋入名言的意义而立名的。因此,即使是分别念中的影像,也可以安立名称;而且,安立这样的名称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没有这样立名,那我们这个世界,就会像佛经中所讲的那样,变成一个愚昧无知的世界。你看旁生世界,比如牦牛,它对青草、绿草、花朵等,根本没有分开取名,凡是觉得可以吃的,就吃下去。除此之外,牦牛与牦牛沟通的时候,没有真正的名言沟通。只不过,我们感觉它们有可能:啊,你来啦,过去啊,我们开始走吧。一些大概的、粗大的名言,它们也可能有。有时候,看了《动物世界》等记录旁生的节目以后,我们也会感觉到:它们也应该有一些粗大的概念进行沟通。但是,我们人类与它们是不相同的,人类拥有非常完善的沟通方式,虽然它是错乱的。

在这里,大家应该知道:刚才对方认为,除了心识以外,单独的总相不存在,因此,所诠应该是心。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我们如果详细分析,心是自明自知的体性,这个并不是所诠。这个自明自知的分别念上面,有一种影像,这个影像部分,就是我们说的所诠。从本体的角度来讲,这个所诠实际上是没有本质的,跟石女的儿子没有什么差别。但是依靠这个影像,也能得到物体的自相。

分别念面前显现的影像,可以用明镜里面的影像来比喻。比如说这里有一面镜子,镜子里映现出一个大象的影像,我们的所诠就如同镜子里面的影像,大象的影像指的是所诠,而明镜并不是所诠。我们不能认为,明镜就是影像。如果明镜是镜子里面的影像,那影像不存在,镜子也就不存在了;或只要镜子存在,那影像也必须存在。有非常大的过失,不能这样说。所以,所诠只是分别念中的影像而已,并不是分别念本身。比如我们思维:这个人是什么样啊?在我还没有看见的时候,他的形象已在我的头脑当中显现了。这个影像就像镜子当中的影像一样,镜子当中的影像,并不能代表镜子本身。所以,即使对方提出辩论,认为镜子当中既然显现影像,那影像就指的是镜子;而我们可以这样回答:镜子就是镜子,影像就是影像。虽然除了镜子以外没有别的影像,但是我们从名言的角度来讲,影像有影像的作用。因为影像是依靠色法来显现的,它虽然不是镜子,但是它有它的作用。依靠镜子的力量,影像可以发挥它的作用。比如照镜子,世间上的很多人,他们很喜欢打扮(每天没有吃的都可以,但没有镜子的话,可就活不下去了),依靠镜子,如果脸上有一些不好的东西,就可以遣除。所以,镜子里的影像是不是完全没有作用呢?也并不是。影像虽然是无实法,但它确实有一定的作用。因此,对分别念的本体和作用,我们一定要分清楚。

如果我们对心识进行观察或分析,那就会知道:并不是像现在有些科学家所承认的那样,依靠大脑和身体来产生众生的心识。为什么呢?比如说我们这个身体,即使五根全都毁坏了,但意识还应该存在。全知麦彭仁波切在《释量论大疏》当中,也有这样的金刚句:五根与五根识全部毁坏的时候,意识还存在;意识的粗大部分已经灭完了,意识的细微部分还存在;意识的细微灭完了,但阿赖耶还存在;阿赖耶虽然已经灭完了,但光明的心一直存在。依靠这个道理,很容易了知,我们的智慧是一直不间断的。依靠智慧不间断的道理,或者依靠心的种子不间断的道理,我们就可以知道,每一个众生都具有束缚和解脱的可能。全知麦彭仁波切所说的道理,也说明了这个问题。

实际上,我们心性方面的关系,依靠因明和中观也能非常清楚地了知。而且,这种道理,上上乘说得更明显。经部和有部比较起来,经部里面说得清楚;经部和唯识宗比较起来,唯识宗说得清楚;再上上,中观说得清楚,然后密宗的外续部说得清楚;最后,无上大圆满当中说得更清楚。因为,依靠无上大圆满的窍诀,直截了当说一两句就可以了,不需要像显宗小乘那样转弯抹角。因此,我们对上上乘,应该生起极大的信心。虽然我们现在所学的《量理宝藏论》,应该说在显宗当中也不是特别高的法门,但是,依靠这种法门,我们也会知道,心的本体到底是什么样的。

你们也可能记得,全知麦彭仁波切在《澄清宝珠论》等中观论著当中,经常引用《释量论》的一个教证:心性就是光明,但是被暂时的客尘所遮障。实际上,麦彭仁波切在《大幻化网》里面也引用这个教证,有些大圆满的教言当中也引用。因此,我们不能认为:《释量论》只是小乘里面的法,或者只是显乘里面的法,我们是修无上大圆满的,这个肯定不用学。当然,如果二十四小时,你都能处于没有分别念的大圆满光明境界当中,那倒可以。但对我们有些人来讲,先通过闻思遣除我们相续当中,许许多多的杂乱分别念,然后再去学习或者实修大圆满,这样最起码,对显密佛法不会生邪见。

因此,我们应该先调整好自相续,这一点很重要。就像一块地,首先必须把地平整好,然后才能有耕耘、收获。没有前期的准备,想要马上开花结果,恐怕有点困难。因为有些人的相续中,对因果还不相信,对所有的佛法,包括前世后世,这些还都在生怀疑。相续当中,根本没有一个决定性的定解。那在这样的一种心态当中,大圆满的境界会不会开花结果呢?绝对不可能的。当然,有些上师对你灌个顶,作个加持,这是一种结缘,结上一个善缘而已,种下一个种子而已。真正能不能即生成就,这一点也有一定困难。所以,我非常希望大家,首先应该通过因明和中观,进行再三地观察。

如果你们当中,有人真的生起,对佛教的邪知邪见,那就不要客气,直接讲出来。有些道友可能这样想:我相续当中倒是有分别念,但是这个不好说吧!那么多的道友,他们的相续都是非常清净的,如果我这样说,那多难为情啊!算了吧!不说了,对谁都不说。不要让这些邪见,一直睡在你心脏的床榻上,应让它赶快出来,出来表演表演,看它表演得怎么样,能演什么样的角色,有没有本事。如果它有本事,你以后听他的也可以;如果它没有本事,那就应该通过各种方式,让它早一点离开你的心房。我觉得,这样会好一点。所以,我们在座的道友,大家闻思这样好的因明学,应该是有必要的。

我最近在翻译《释量论大疏》的成量品,里面全部在讲前世后世为什么存在的道理,就是通过非常确凿的理证来说明,众生确实有前后世。这个前后世并不是依靠身体而产生的,也并不是依靠其他而产生的,就是心的这种相续,一直不断到现在。如果今生没有成就,就会在无始的轮回当中一直延续下去。可以说,这些道理是非常有力的,是谁也破不了的真理。

我们以后如果能学习这部论典,那所得的利益,不管是密法的相似境界,还是别的相似境界,恐怕是不能比的!虽然我们学因明的时候,看也看不到什么东西,听也听不到什么东西,只不过是听一些这样那样的问答。别的什么诸佛菩萨的授记啊,诸佛菩萨亲自来到面前与你对话啊,这些听也听不到,看也看不到;尤其是,我们学习因明的人,也不容易相信。学了这些道理以后,我们就会知道,有些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有些老太太说得特别玄,好像天天都跟阿弥陀佛对话,天天都请观世音菩萨的客。虽然现在没有这种境界,但我个人来讲,一点都不后悔。为什么呢?相续当中已经生起了坚定不移的正信。有了这种正信,即使我没有这些境界,我对佛法的信心是不会退的;如果我的信心、见解没有退,我肯定会行持善法。如果我的信心、见解不稳固,虽然我现在跟诸佛菩萨像人与人那样对话,但过一段时间,这种对话完了以后,我会不会回到原来的状态当中?这是比较担心的事情。因此,大家还是应好好闻思因明。应该说,对你们的今生来世,会有非常大的利益。

谢谢!

回向偈: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愿度有海诸有情

(1)此处的反体是支分、部分的意思。

第二十九课

祈祷本师释迦牟尼佛:

酿吉钦布奏旦涅咪扬大悲摄受具诤浊世刹

宗内门兰钦波鄂嘉达尔后发下五百广大愿

巴嘎达鄂灿吐谢莫到赞如白莲闻名不退转

敦巴特吉坚拉夏擦漏恭敬顶礼本师大悲尊

祈祷全知麦彭仁波切:

玛威桑给钦饶酿拉夏心显文殊师利智

根德桑布门蓝纳巴央勤学普贤行愿义

这吉嘉威春蕾怎匝巴持佛佛子事业者

降央拉弥雅拉所瓦得祈祷文殊上师足

祈祷圣者法王如意宝: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自大圣境五台山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文殊加持入心间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祈祷晋美彭措足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证悟意传求加持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量理宝藏论》当中,现在讲第五品观能诠所诠。这一品分三个方面来进行宣说:破除他宗、建立自宗、遣除诤议。前面的两个问题已经讲完了,现在讲第三个科判。第三个科判当中,分五个问题。其中,遣与许种类或者名言义共相为所诠相同的诤论,以及遣与许识自相为所诠相同的诤论已经讲解完了。今天是第三个问题,也就是说,遣除与承许不相应行为所诠相同的诤论。

己三、遣与许不相应行为所诠相同之诤:

因为,我们前面已经破了,因明前派与小乘论师所承认的,所诠是不相应行的观点。但是,对方说:如果你们承认义共相为所诠,那跟承许不相应行为所诠没有什么差别。对方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用因明的道理来驳斥他们的观点。颂文当中是这样说的:

谓若遣余总立名,则与不相应行同。

这是对方的问难。因为,我们前面已经讲了:所谓的取名,实际上是给遣余本体的总相立名的,在自相上面没办法立名。我们承许的所诠是总相,总相作为所诠,当时是这样回答的。于是对方说:如果具有遣余性的总相作为所诠,它是立名对境的话,那跟你们前面说的观点完全相违。因为,这种总法实际上就是不相应行,与小乘正量部等所承认的不相应行,也没有什么差别。其实,正量部等所承许的不相应行,既不是心和心所,也不是外面的无情法,这样的一种实有法,叫不相应行。你们的总法(所诠),也不是心和心所,也不是外面的无情法;所以,你们所承许的总法(所诠)跟正量部等的不相应行没有任何差别。

对方给我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下面因明派遮破他们的观点:

义共相若成实体,汝真实然为无实,

是故知无遣余境,则无所诠与能诠。

我们命名对境的义共相,或者说所诠义共相,如果它的本体成立,或者它的自体成实的话,那么你们说的道理就是千真万确的。但实际上,我们所承认的义共相并不是实有的。前面也已经讲了:我们承认的总相,如果真的像外道所承认的那样,是一种遍于所有别法的实有总法,那么我们所承认的道理就应该有过失;或者,如内道正量部等所承认的不相应行一样,是心和外境以外真实存在的一种实体的东西,那你们对我们发的太过,的确就是存在的。可是,我们所承认的总法,实际上它的本体一点也不存在,所以我们根本不会有这种过失。这里的意思是说,义共相如果成实,那你们的说法就是对的;但是,我们的义共相,并不像外道与正量部等所承认的那样,是一种具有实体的法,这样一来,你们对我们发的太过就不会有。

下面,对方又给我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们说,所诠是无实法,那依靠无实法来了知自相的法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呢?就像依靠石女的儿子来了知瓶子,是根本不可能的一样,依靠你们的总法来了知瓶子的自相,也是绝对不可能的。对方在中间又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我们对他回答的时候,可以这样说:虽然总法的本体是不存在的,但是依靠总法可以了知它的自相。为什么呢?因为刚才依靠石女的儿子,或者依靠兔角来了知瓶子,这在我们名言当中是不会有的。为什么没有呢?因为,在人们的串习当中,或在人们的习惯里面,不会有这种现象发生。比如人们刚开始立名的时候,对柱子根本不会立名为“石女的儿子”,所以一说柱子的时候,它不会与石女的儿子产生错乱。

虽然从本体的角度来讲,总相与石女儿子这两个都是不存在的,但是依靠石女的儿子不会知道柱子,依靠瓶子的总相就能了知瓶子的自相。原因是什么呢?因为遣余的心,实际上它没有自己的对境,没有对境的缘故,它可以错认为事物的自相。因此,应该说:虽然所诠和能诠在实际胜义当中不存在,但是我们可以利用这种方式进行沟通。

在这里,我们应该知道,遣余本身的真实对境不存在,“是故知无遣余境”。因为,如果遣余有一个真正的所取境存在,那么人们就不会知道外境的瓶子,只能了知它自己的真实对境;恰恰因为它没有自己的对境,而且在我们的相续当中,还有总相与自相错认一体的习气和习惯存在,这样一来,依靠它就可以了知自相的对境。

从胜义来讲,真实的所诠是没有的;真实的所诠没有的原因,真实能诠也是没有的。或者反过来说,真实的所诠实际上没有能诠。我们说真实的所诠不存在和总相的所诠存在,这两者没有什么差别;或者义共相是我们的所诠,所有的能诠一点也不存在,这两个一模一样。刚开始学因明的人可能觉得:所诠不存在跟所诠存在,以及总相的所诠存在和能诠不存在,这两个肯定不相同!但你真正经过观察,所谓的能诠不存在和所诠的总义存在,以及真实的所诠不存在和义总的所诠存在,这没有什么两样。因此,我们在胜义当中,或者说真实义当中,一定要知道:这种所诠的自相不存在。后面也会说的,“真正的所诠”就是耽著境,就是耽著境的自相,除此之外没有所诠。因此,人们平时在交往的过程当中也好,或者是通过语言来沟通的时候,真正所表达的内容,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但是,因为无始以来的迷乱习气,在我们的阿赖耶上面存在的缘故,或者暂时的迷乱习气存在,人们就会受到习气的影响。比如一个藏族人,他从小都在藏民族的生活环境当中成长,那自然他的语言、习惯、心态,就与藏族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有了这种串习以后,并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对外面物质的认识,或者说对心识的判断,也是随着民族的习惯等而增上的。长大以后,他进行的任何一个名言沟通,都与他即生中的民族习惯与意识有一定的联系。因此,我们众生的串习非常重要。又比如一个牦牛,它从小都是在牦牛的生活环境当中逐渐成长的,刚开始变成一个小牛犊的时候,可能没有很多的概念;但后来,在牛群当中逐渐逐渐成长,那对外境的认识,与其他牦牛的共业应该是相同的。

因此,习气在我们的交流中,实际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能盛水的这个器皿叫做瓶子,它不能叫柱子,当然从实际的意义上,或者它的自相上讲,这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其实这个瓶子也可以叫牦牛,也可以叫做电灯、转经轮,一个瓶子可以安立各种各样的名称;但是,我们生活的环境当中,大家共同的习惯是什么样呢?我们现在只能把它叫作瓶子,不会叫转经轮、牦牛。这是什么原因呢?原因就是我们的习惯。我们学习唯识宗的时候,经常讲“万法唯心造”,实际上是说,一切万法都是心造作的,但因习气不同而有所差别。这样以后,人们在日常生活里面运用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哦!这个是已经固定的,它叫做瓶子,不能叫牦牛,不能叫自行车。其实,反过来说,客车也可以叫自行车,自行车也可以叫坦克,这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但是,我们的习惯并不是这样的。当一个人的人的习气还没有隐没之前,他的身体和心识,暂时还没有转世为另一个众生之前,因为他从小到大都在这种生活环境当中成长,所以他就认为:所谓的坦克就是这样的,所谓的炮弹就是这样的,所谓的……任何一个东西,在自己的脑海当中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概念,这个概念与我们的心识习气有一定的联系。实际上,在事物的自相上,不应该与名称有直接相关的联系;如果有,那跟外道的说法没有什么差别。

因此,我们说义共相是所诠与所诠不存在,这两个道理一模一样;或者说义共相是所诠,能诠不存在,这两种道理也是一样。这个颂词应该有以上两方面的解释方式。

己四、遣若无所诠则成灭绝名言之诤:

对方说,如果没有真实的所诠,那已经毁坏了我们世间的所有名言。这是关于毁坏世间所有名言的诤论,颂词是这样讲的:

谓无所诠错乱妄,是故毁坏诸名言。

对方这样提出:假设在真实义或说胜义当中,除了一个将自相共相误认为一体的错乱所诠以外,根本不存在真实的所诠,那有一定的过失。为什么呢?因为,所谓错乱是虚假的,是虚妄不实的,那任何一个名言,或者任何一个事物都是建立在虚妄不实或者说虚无缥缈的基础上,这样一来,那我们世间当中的,比如说吃饭、走路、雪山、大海等所有世间名言,全部都已经变成虚妄的了。为什么变成虚妄的呢?因为我们称呼的所诠,全部是一种虚假的法。如果所称呼的所诠全部是假的,那么我说石女的儿子与说瓶子,就一模一样了。你说瓶子的时候,真正能盛水的器皿就不应该知道,因为它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东西。那这样,说石女的儿子与说无量殿等,就不应该有什么差别。如果你真的承认这种观点,那世间当中的所有真名言,全部都已经被推翻了。如果真名言没有,那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互相交流、互相探讨的机会,就全部已经被“烧光”了,就没有了。

从表面上看来,我们也觉得:是,的确是对的,被立名的所诠,不应该用一个虚假的东西、错乱的东西;如果真正用错乱的东西来建立,那我们名言当中,正确的沟通、正确的交流怎么样进行呢?非常困难。可能会这样想的。下面对此回答,颂词当中这样讲的:

以错乱式取自相,是故名言实合理。

意思就是说,真正自相的对境——所诠,的确是没有的。我们前面也讲了,除了心识和外境这两者以外,不可能有真实的所诠。但外境自相不可能是所诠,如果外境自相是所诠,那我们前面对声论外道为主的外道所宣说的过失,就依然存在。如果说心识的自相是真正的所诠,在这里,这种说法也根本不可能成立。因此,真正的所诠、自相的所诠,或者事物本质的所诠,在名言当中,绝对不可能成立。

那怎样成立现在的所诠内容呢?应该说,是以错乱的方式来取境的。怎么错乱的呢?就是按照人们的串习和传统,将义共相和事物的自相,这两个混合为一体,或者说错认为一体。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取名,也可以沟通。如果以这种方式取名、沟通,那世间当中的行住坐卧,或者是吃饭、走路等等,这些所有的名言不但不会不合理,而且会非常合理。为什么呢?这个原因非常简单,因为我们世间当中,因明的观点也是这样的:表面上看来,好像人与人之间真的用语言交流,人的眼耳鼻舌身的有境识,真正能取外境等,我们有这种看法。但实际上,真正用因明的观察方式来进行推断的时候,实际上,就像我们前面所说那样:全部是自相与总相误认为一体的方式来交流,除此之外,人与人之间不可能有一个真实的、自相的东西来互相交流。

这一真理,以前世界上非常聪明的,在整个人类历史上,对文学等领域做出一定贡献的巨人们,他们也没有发现。因此,我们一定要了知,法称论师和陈那论师的这个因明窍诀是不共的。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我们真正用事势理来观察的时候,所诠真正存在的道理,任何人也举不出来任何一个例子。除了一个耽著的自相以外,根本是不存在的,全部是虚无缥缈的。这一点,通过事势理得以成立。这样成立以后,两位理自在所宣说的这种教言,就非常合情合理。

因此,我们现在一定要知道:我们世间当中的所有名言,全部是建立在一个虚假的框架上。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搞清楚。如果我们懂到这一点,那第五品观能诠所诠的奥义,就已经明白。如果没有懂到这一点,口头上怎么样说能诠所诠,实际上因明的这种要诀没有懂到。

当然,大家刚开始,对于每一品当中的因明要诀,学习起来可能也感觉有点困难。但是,当你深入细致地去分析、去学习的时候,一定会知道:因明讲到了名言谛的真相。通达这一点,有什么样的利益呢?会逐渐地、间接地趋上真正的胜义之道;但依靠因明,并不一定马上通达胜义谛。这一点,在《定量论》当中,讲得非常非常清楚:依靠我们因明的正理,间接能了达无有垢染的真实胜义谛的真谛。在《集量论》里面,也是这样讲的:不可思议的法性,运用到寻伺的境界,这是不合理的;但是,依靠因明学可以遣除对世尊的甚深密意产生误解的邪见。

那么,我们学习因明,最主要是在什么方面起作用呢?一个是,世间当中有千千万万的人,他们对名言的真理都没有搞懂,我们可以通过因明学的正理,来遣除他们的邪见,这是最好的一种手段。而且,麦彭仁波切在《释量论大疏》里面是这样讲的:要受持本师释迦牟尼佛教法的人,首先必须通达因明的学问,因为所有的显宗、密宗的基础,建立在了解因明名言的基础上。的确也是,我们在闻思的过程当中也会知道。我们如果对因明方面有一定研究,因明的道理了如指掌的话,那不管是学显宗、学密宗,不管学哪一个学问就非常容易,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如果你对因明一无所知,一点都不懂,那你学无上大圆满的时候,尤其是我们无垢光尊者的教法,不管你学《四心滴》,还是《七宝藏》,里面经常引用《释量论》的教证,经常用因明的推理来进行推断,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你就只有开始“闭关”了,开始“入定”了,就没有办法。当然,显宗的道理就更不用说了,因明的推断是经常会出现的。因此,我们学习因明,的确是非常重要。

龙猛菩萨在《中论》当中说:“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清辨论师在《掌珍论》中也说:“无真世俗梯,而上正高楼,智者非应理。”月称论师在《入中论》当中也是这样讲的:“由名言谛为方便,胜义谛是方便生。”依靠这些大德的教言,我们可以发现:所谓的名言,虽然它是一种错乱,但是世间上的人们,依靠这样的错乱能互相沟通,这样的错乱名言不可缺少。在这样的错乱当中,它有一种真理的部分,依靠这样的真理,我们会逐渐逐渐通达,无有错谬的真正胜义谛的本质。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搞清除。

我们学习因明,应该说对很多年轻人,尤其是一些知识分子来讲,的的确确是不可或缺的一种手段。你如果没有了达这样的正理,以后闻思任何一个论典,都会感到困难重重。尤其是现在的世界,有各种错综复杂的学说,可以说每天都有新的产生。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自相续当中很容易生起与外道相同的分别念和邪见。你如果想推翻这种邪分别念,那自己没有这种能力肯定不行。如果你对本师释迦牟尼佛的教法,通过因明的途径来真正生起坚定不移的信心或者正见,那以后遇到什么样的违缘或者障碍的分别念,自己也有能力推翻。

我们大家一定要搞清楚,能诠所诠是一种错乱。比如刚才说的柱子,柱子的义共相是所诠。我们前面所讲的一样,除了义共相以外是不存在真正所诠的,真正自相我也没有办法说的。但有人想:如果是一个错乱,那能不能沟通呢?可以沟通。因为,我们之间有一种错乱的串习因,我们众生都在做梦,梦中的对话应该是可以的,白天的对话就像梦中的对话一样。做梦的时候,我梦见另外一个人,那个人给我说话,我也给他说话,从唯识宗自现的角度来讲,他说的话和我说的话,就全部觉得是一个真实语言上的沟通,但实际上,都不存在的。

如果对我们的名言再继续进行观察,那应该会通达一切都是如幻如梦的境界。当然,要想生起如梦如幻的境界,应按照全知无垢光尊者在《虚幻休息》里面所讲的那样:首先皈依、发心,然后修上师瑜伽,祈祷上师:在自相续当中生起如梦如幻的正知正见,等等,通过这种方式来真正修持。所以,我们只学一个因明,能不能通达如幻如梦呢?这一点是非常困难的。你们也可以看得出来,现在外面,什么佛教逻辑、因明哲学,这方面的书比较多;可是这些大多数作者,从我的“邪眼”来看,可能大多数都没有修。虽然理论上,都会这样说:这是共相,这是自相,然后语言上是如何如何沟通。但是,真正因明里面所讲的这些内容,跟我们的密法和显宗当中比较深一点的经论结合起来,然后自己在相续当中进行修持的人,在世界当中可以说是凤毛麟角,非常稀少的。

所以,我们在座的修行人,不仅因明的理论上大家要搞懂,而且应运用于实际修行当中。比如说:我们学因明的时候,对大圆满的如梦如幻,有一定的相辅相成的作用;然后,我们学习大圆满等密法的时候,对因明或者世间的名言也能了解。这样的话,那名言和胜义就互相成为助缘了。这样以后,我们证悟空性的见解就不会阻碍大悲的行为;名言当中的大悲行为,也不会阻碍我们的空性见解。藏密佛教史的大成就者们,在他们的历史当中,虽然他们已经证到了最高的境界——空性的证悟,但在行为上,是不舍弃大悲的,其主要的密意,也在这些方面能体现出来。

己五、遣许错乱之关联不需要之诤:

借助术语知关联,错乱关联无所需。

对方这样说的:我们仅仅使用一种术语,就可以了知名言与外境之间的关系。因此,你们因明派所承认的自相和共相误认为一体的观念,根本是多此一举,没有任何必要。

我们前面已经讲了:自相和共相误认为一体,通过这种错乱的串习,或者迷乱的观念,人与人之间才可以交流,世间的任何名言,在这样的基础上才可以建立。但对方认为:任何一个东西,刚开始的时候,它有一种术语,比如我们发明一个产品的时候,这个产品它有一种不共的名称,叫拖拉机或者书包等,最开始的时候,对它用一种术语来安立名称。不管是佛教,还是在世间当中,都会这样的。当这个术语建立起来的时候,与外面的法,以及人与人之间的语言,就自然有一种沟通。所以,你们因明派所承认的,总相和外面的自相连在一起,而且全部是用分别念的错乱把它们串在一起的,没有必要这样,这是多余的事情。应该:任何一个事物,当它出现的时候,它有一个术语名称,这个术语名称实际上代表一切。你们所说的,这个名称全部都已经解决完了。因此,你们这种错乱的关系、错乱的因,根本不需要。

下面,我们对他们进行驳斥及回答:

自相以及义共相,二者误解为一体,

纵于此三立名称,然无错乱无真名。

我们这样说:对!你们所说的,一方面也有道理。如果你们所说的术语,真的与自相也没有关系,与总相也没有关系,与这两个误认为一体也没有任何关系,这样的术语真正能找到的话,当然可以成立。但是,你们所谓的术语,只不过是没有经过详细观察而承许的。如果真正观察,刚开始的时候,你们到底是对自相上应用了这样的术语名称?还是对共相上?还是这两个错认为一体上?这三者当中的任意一个,你必须要选择。如果你这三个当中都不是,出现了另外一种术语,那就不可能找到。

你们要进行立名,要建立一个名称的时候,要么是对它的自相建立,但如果你对它的自相建立名称,那就像我们前面已经观察的一样:刚开始的时候,不可能立名称;即使立名,一刹那就已经灭完了,第二次你去寻找的时候,根本找不到原来的自相。为什么不能为自相的法立名呢?因为自相的法,从时间、地点、形象等方面来讲有无数。比如说瓶子,如果你用瓶子的术语来给瓶子的自相建立名称,那世界上有多少个瓶子?那天,不是有些道友说加拿大的瓶子,有些说美国的瓶子,有些说印度的瓶子,等等。这样的话,那最开始的时候,瓶子的术语建立在自相上面就不现实,绝对不可能。所以,你们所说的术语,在自相上建立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然后第二个问题,如果你们认为,术语是建立在总相上,那是更不可能的事情。我们前面也驳斥了,自相以外的实有总相不可能成立;而且,与自相无二无别的总相,也不可能能成立。如果总相真的存在,那我们前面对声闻乘,或对因明前派,或者对外道所说的过失,也会降临到你们头上。这样一来,你们在单独的总相上面安立术语,也不可能成立。

然后第三者,如果你们认为,总相和自相错认为一体而安立术语。比如:对刚生下来的一个孩童取名,叫做太阳或者月亮,取名的人肯定不是针对他的自相而取名的,不然,第一刹那他的自相已经灭完了,第二刹那以后,就不是太阳或月亮的名称了,已经成了另外一个事物的名称了。所以,不是在自相上取名的。然后总相上,总相是无实法,对方也不承认。如果你们把总相和自相误认为一体,叫做月亮或太阳,这是所谓的术语的话,那这与我们自宗没有什么差别了,你们只是帮助建立我们的观点而已。

因此,你们所承认的术语,实际上根本不能成立,这一点非常关键。其实,因明说来说去,最关键就是自相和总相误认为一体,这个要点非常重要。如果懂到这个要点,那平时在名言沟通的时候,你也会了知:这只不过是在迷乱当中操作。自己有时候想:世间上的所有众生是很可怜的,他们认为是已经说了自相,其实自相根本没有说的;然后总相,只不过我们的语言表达方式而已,实际上不存在。因此,一切世间的说话,真的是在虚妄过程当中交流。这一点了悟的话,我们在名言当中,也可以了达一切万法无实,对无有实质的道理会有进一步的认识。

对方可能这么想:如果自相和共相误认为一体,是你们的观点;那怎么会是你们的观点呢?我们下面,也对这个问题进行阐述:

于此自相及共相,误为一体令趋入,

命名老人立名称,依此错乱取外境。

对方认为:你们依靠自相和共相误认为一体来命名、取舍,那到底怎么利用术语呢?我们回答:我们就是依靠这样的方式来使用术语的。原因是什么呢?依靠名称来取舍的此时此刻,也就是说我们在这个世间生活当中,全部是以总相和自相错认为一体的方式来进行名言取舍的。自相和共相错认为一体而取舍的道理,实际上我们学过因明的,或者有些命名老人,他们会了知这个道理,知道这种道理以后,他们也让世间的人们趋入这样的轨道当中来。比如:我今天发现一个事物,它好像没有名称,没有名称的话,人们不可能对它有一个共同的概念、共同的认识,也就不可能有名言取舍。因此,我今天对这个事物命名:从此以后,这个孩子叫做月亮;或者从此以后,这种物体叫做转经轮。

当然,颂词当中的命名老人,也不一定是指古代的,现代的人也可以这么讲。我们世间当中,一般都对给事物取名的人有一种敬称。这里的命名老人,是一种恭敬称谓的词语。

命名老人也好,或者说世间上的命名智者,他们对事物取一种名称。取名称的目的是什么呢?今后人们使用这个事物的时候,大家对它有一种共识,大家依靠这个名称可以取舍。所以,对任何一个事物,刚开始的时候,世间当中的命名老人,把自相和共相误认为一体而取名;虽然它是一种错乱,但后来,人们依靠这种错乱也可以取到它的自境。

《量理宝藏论自释》当中,也是这样讲的:比如有些幻化师,他为了让世间的人们趋入到幻化的境界当中来,于是他通过咒语让大家迷惑,迷惑之后,大家都有共同的感觉。比如我通过念咒语以后,人们都看到幻变出来的象、马,大家都有这样的共识,都有这样的一种共同感觉。同样的道理,我有时候这样想:比如说现在的电视等,这些实际上是一种幻变,名言当中,因缘具足以后,荧屏上会显现有些人打架或者争论等,所有观看的人都会看到。实际上,这是一种错乱的因导致的,大家都知道这是一种错乱。在那个小小的箱子当中,不可能有两人打架,不可能有人真的在那边哭闹。但是,人们由这种错乱的因,会经常误入这种境界。

世间当中,有些老师特别会讲故事,给孩子们讲故事的时候,好多学生都已经入了这种境界,哭的哭、笑的笑,他们认为:这个老师的口里面,正在出现这个故事。但实际上,这个故事早就已经发生完了。老师也只不过是,以他脑海当中的一种假的印象与他们沟通;其实,这种假的沟通,在孩子们的脑海当中,也成了更虚假的东西。但大家反而以为是真的。世间的回忆往事,或者说有些人讲自己的经历:当时,我是怎么怎么开心啊!快乐啊!这个时候,他自己也边笑边说。有些人:我当时怎么样痛苦啊!我对这个人怎么好啊!我对他怎么有意见啊!这样边说边哭的时候,他自己也以为真正回到了那个时候。

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这只是一种错误。可是人们往往都不知道,自己已经入于错误的境界。这就是错误当中的错误显现,也是错乱当中的错乱。

相比之下,我们名言当中,还是有真实的一面;但是,这种真实,也不可能是完全能经得起观察的真相。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世间当中虽然是依靠错乱,但是也可以取到它的对境。在讲遣余品的时候,也讲了:它实际上是符合实际的道理;符合实际道理的缘故,依靠这种错乱,也能获得真实的自相,真实的现象。

最后讲总结偈:

名言真实所诠无,耽著所诠乃自相,

误为相属而实行,取境士夫不受欺。

我们如果详细分析,名言真实的所诠的的确确是不存在的。我们前面也讲了,除了一个总相的所诠以外,真实的所诠不存在。有些人会认为:你们前面说真实所诠是总相,是存在的,现在这里说真实所诠不存在,这难道不矛盾吗?我们回答:这不矛盾。因为,真实所诠不存在和所诠总相存在的道理,就像我们说虚空看见了和没有看见虚空一样,两者是不相违的。应该说,在真实观察当中,所诠是不存在的。因此,可以这样讲:当我们说“瓶子”、“柱子”的时候,所诠的真实义,在我们的语言当中是不存在的。

那么,是不是所诠根本没有呢?也并不是这样,耽著所诠是存在的。耽著所诠是指所宣说的外面的自相。比如我说瓶子,瓶子的自相就是耽著所诠,我耽著瓶子的自相。我说牦牛,我耽著牦牛的自相,这就是耽著的所诠。

“误为相属而实行”。人们把耽著所诠认为是真实所诠,对真实所诠(义总相)就根本不发现,把义共相和自相误认为一体,这就是相属(关系)。能诠所诠的关系,其实是执著在作怪;除了执著以外,真实把它们连接在一起的别的“绳索”,根本没有。但是,依靠这样的错乱,实际上也能得到它的自相。所以,依靠这种方式耽著自相的士夫,他们也不会受到欺骗。

比如,我把总相的瓶子跟自相的瓶子误为一体,给别人说:“给我瓶子拿来”,别人也会把瓶子拿来的。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耽著的所诠,实际上就是外面自相的瓶子。这样以后,虽然有一种错误的成份,但是依靠它也可以得到。又比如,我们把宝珠放在房子里面,外面出现它的光,然后我认为这是宝珠,依靠光来取宝珠的自相也会得到的。或者,如《量理宝藏论释·开显因明七论灯》里面所讲的那样:一个人住在能看见远方的玻璃房子里面,他在玻璃房内虽然可以看得到远方的事物,但实际上,远方的事物看不清楚,很模糊。但依靠这样的视线,逐渐逐渐接近,也能找到事物的自相。因此,我们世间当中,在取舍名言的时候,虽然是一种错误,但是,依靠这种错误也能得到一种真实。

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所有的因明七论当中都已经讲了,因明的正理就是这样:不管说话也好或者取对境等,法与法之间的相属(关系)、相违,在真实的本体上全部是没有的,破立全部是分别念在假立。但是,分别念的假立,也有真实假立和虚伪假立两种。名言当中也不存在的虚伪假立,如将石头看为老虎。而真实假立,它是把自相误认为总相,或总相误认为自相,这虽然是一种假立,但依靠它能得到。名言当中有两种假立,这一点,大家必须要清楚。

好,那就讲到这里吧!

回向偈:

所南德义檀嘉热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内尼波札南潘协将摧伏一切过患敌

杰嘎纳齐瓦隆彻巴耶生老病死犹波涛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愿度有海诸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