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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第070课20210207

目录

  1. 名颂解释

  2. 顶生王公案

  3. 翳罗叶龙王公案

  4. 大悲商主杀短矛黑人公案

  5. 星宿婆罗门对婆罗门女行不净行

  6. 关于对菩萨开许七种不善业

  7. 其余疑问

名颂解释

问:但有些人以密宗为借口作双运、降伏,完全是自相的贪嗔,心不善,所以不是善法。"自相"是不是自相续?

答:自相不是自相续,自相和总相是观待的,自相的意思是客观存在的,意思就是真实的贪嗔痴等烦恼。(正见C1)

问:第70课中"《大集经》中亦云:'供养如来一香华,无量世受无上乐'"这里的香华指的是一朵香花,还是香和花?

答:应该都可以,无论是供香还是供花都有无量功德。(正见C1)

问:前行第70课:就像龙猛菩萨在《宝鬘论》中云:"贪嗔痴及彼,所生业不善;无有贪嗔痴,及彼生业善。"请问法师:此处两个"彼"所指为何?

答:第一个"彼"指的是贪嗔痴的心,第二个"彼"指的是无贪、无嗔、无痴之心。(正见C1)

问:顶礼法师!请问只随善恶意差别,不随善恶像大小,这个像指什么?

答:外相、表象。(正见C1)

顶生王公案

问:《前行广释》70课:"其中四粒落入佛的钵中,两粒触到佛的胸口。以此异熟果他转生为南赡部洲的转轮王;以四粒豆落入佛钵中的果报,而统治四大部洲的国政八万年......"以四粒豆落入佛钵中的果报,转生天界,这个果报是否也是异熟果报?

答:可以说是异熟果。(正见C1)

问:《前行广释》70课:我乳轮王的公案,上师仁波切提到6部经典都有记载,并讲了3次类似的公案(包括《贤愚经》和《顶生王因缘经》,反复讲,个人理解是为了强调重要性、可信性,是否还有其他目的呢?

答:个人理解,这个公案确实很重要,我们要尽量记住。(正见C1)

问:阿弥陀佛,顶礼上师三宝,顶礼法师,弟子们在学习前行70课的时候,顶生王的前世,也就是佛陀因地的时候,看到《贤愚经》中,婆罗门子像弗沙如来抛洒了豌豆,四粒落入佛钵,一粒触到佛顶。而《顶生王因缘经》是对毗婆尸佛撒豌豆,四粒如佛钵,一粒碰到佛钵。这里怎么理解不同的经历,还是顶生王在不同的佛陀面前都行持过这种善法?感恩法师。

答:个人理解,一种可能性是在不同有情面前有不同的示现,另一种可能是多次行持过相关的善法,例如,有一颗树,佛陀曾经在其下布施身体好多次。(正见C1)

问:"这位商主之子,就是顶生王的前世,也是我等本师释迦牟尼佛的因地。"释迦牟尼佛的因地是说这是佛的前世吗?

答:可以说是佛陀所示现的前世,前世是因地,后来示现成佛的时候是果地。(正见C1)

翳罗叶龙王公案

问:70课中,翳罗叶龙王祈求佛陀救度,但因业力太深,佛陀说只有等弥勒佛出世授记方能知道何时脱离恶趣,实在可怜。但佛教中众多殊胜咒语、经典、偈颂都记载有一历耳根可以多少世多少劫断除恶趣的功德,为什么佛陀没有给它念不动佛心咒等可以脱离恶趣的咒语呢?

答:【此外,需要向大家补充说明的是,前面讲到"仅听闻阿弥陀佛名号便趋入不退转菩提道",这一说法有两种解释方法:

一、对即将往生极乐世界的入道菩萨来说,这一说法可直接理解。所谓的入道菩萨,狭义来讲是见道以上者,广义来讲是资粮道以上者,发起无伪的世俗菩提心后就进入了资粮道,按传承上师的讲法,有无伪菩提心的人绝不会堕入恶趣,所以资粮道行人可以说是入道的菩萨。有些道友的相续中已经有了无伪的菩提心,可以算是资粮道者,因此,这些人听闻阿弥陀佛名号后应该不会再退转了。

二、对可往生极乐世界的未入道者来讲,这一说法不能直接理解。对这些人来说,所谓"不退转"是指获得了将来趋入不退转菩提的种子。不信佛的世间人、外道以及旁生等都是未入道者。如果在一头牦牛耳边念"南无阿弥陀佛",那么所谓"不退转",并不是说从此以后它再也不会堕入恶趣、即生就能往生极乐世界,其密意是牦牛的相续中有了不退转菩提的种子。就像前面公案中的樵夫,他以一句"南无佛",就在相续中种下了未来得道的种子。

在许多经论中,都有听闻佛号不退转的讲法。其实这些说法都有直接的意义(对已入道者)和间接的意义(对未入道者)。大家要清楚这两种解释方法,这才能正确理解佛陀的密意,否则有些钝根者恐怕会产生误解。密宗的教义也是这样,也有外内密等多层意义,学密者一定要有善于分析的智慧。

有些人会怀疑:为什么仅仅听闻佛号就能获得不退转,佛号为什么有这么大的作用?一方面这是阿弥陀佛往昔的发愿力所致,另一方面也是一切如来名号的功德所致。《诸佛菩萨名号集》中讲到,许多如来的名号都有听闻之后不退转的功德。《释迦牟尼佛广传》中也说,听闻释迦牟尼佛名号后,逐渐于大菩提道中不退转。《大阿弥陀经》中说:"多有菩萨,欲闻此经,而不得闻,若得闻者,于无上道,永不退转。"

因此,既然听闻佛号有如是不可思议的功德,大家理应生起强烈的欢喜心。《阿弥陀经》中说:"任何众生闻阿弥陀佛名号后,乃至一发心诚心生信、欢喜,彼等皆可获得不退转无上真实圆满菩提。"经中说得很清楚,只要听到阿弥陀佛的名号,乃至生起一念信心或欢喜心,这个众生必将获得不退转的果位。所以,对三宝产生信心和欢喜心非常有意义。】——以上是《藏传净土法》当中的内容,可以参考理解。佛陀肯定做了很多加持来利益它,但它自己什么时候善根福报成熟则要观待因缘。(正见C1)

问:此翳罗叶龙王公案说明违背佛陀教言、轻慢如来教法的恶果极其广大,但实际生活中,上师三宝很多教言,诸在家弟子多少都有违犯,如没有以三殊胜来学习某课,发愿吃素后又偷偷吃肉几次,上师的很多教言也没有做到,破别解脱戒等,这算不算是违背佛言。

答:一方面要看自己的发心,心态不同,情况也不同。(正见C1)

问:佛陀为什么制定不许伤害无情物的戒条?

答:在很多情况下,有一些事物虽然是无情物,但是也能发挥很多积极的作用,有其自身的价值。而有一些无情物当中也会有一些有情居住(比如孤独地狱、树神等等),也可能有其他甚深的密义。(正见C1)

问:翳罗叶龙王都忏悔了,还要受这么多年的果报,如果我们在受报当下忏悔,会有怎样的作用?这个公案的重点是不是侧重要说明在心念上轻慢如来教言的严重性。

答:忏悔可以有很多种方式,可以有不同的力度、质量。在口头上泛泛的忏悔也叫忏悔,具足四对治力长期忏悔也是忏悔,相应的作用肯定是不同的。就像你生病之后,偶尔随便吃一两次药也叫吃药,按时按量长期服用药物也是叫药,当中相关的效果还是有差异的。(正见C1)

问:70课中:翳罗叶龙王说:"我面临着众多威胁,因此实在不敢以原身前来。"这里,弟子不明白龙王到底面临着那些威胁,需要金刚手、大药叉神去保护它?

答:可能是以业力所感,经常容易遭到其他众生或者某些业力原因的损坏和恐惧。(正见C1)

问:其他众生是否为大鹏?

答:不太清楚。(正见C1)

问:想问学处是什么意思?翳罗叶龙王前世是否只是如来对有情制定戒律就可以了,对无情法还规定不能摧毁,这是什么道理?害得我白白受苦!"为什么以这一念就会在后来遭遇这么久远又这么痛苦的果报,必竟就是这么一想,想不明白?

答:佛陀制定戒律是有必要的,只不过因为是出家戒的内容所以此处不方便和你解释。打比方说,我把你家房子烧了,然后我说那是无情法,没有过失,你觉得呢?你可以随意放火烧山吗?(正见C1)

问: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因为这位比丘有了这个想法,而且也做了有违戒律的行为,所以肯定要受报,就算现在没做,但因为念头上已有染污,以后也可能会做出这种行为。除非后来认识到这个念头是错的,又能及时忏悔,这个罪业可能会减轻。这样想对吗?

答:戒律是佛陀制定了,是需要严肃对待的。如果内心产生邪见,觉得无所谓,对殊胜的对境产生轻视之心本身就有过失。产生恶业之后,如果没有忏悔清净,因缘成熟就会受报。(正见C1)

问:为什么释迦牟尼佛不加持翳罗叶龙王早日脱离恶趣身?以前有个公案,说第五世噶玛巴路过一个地方,忽然用手中金刚厥插向路边一块岩石,结果石头裂开,里面有一个孤独地狱的众生,一只青蛙正痛苦地张着嘴巴,它的身上有无数白色含生啃食,腹内有无数黑色含生啃食……这是往昔滥用信财和亡财的果报。后来噶玛巴就直接念经加持这个众生死去,将其超度了。包括上师也说,活着的眷属如果能请僧众为亡者念经,哪怕只是一句'嗡嘛呢呗咪吽',也可使地狱众生脱离地狱……那释迦牟尼佛的智慧悲心及力量,还有翳罗叶龙王的前世出家的善根,佛陀为什么不直接加持或超度翳罗叶龙王呢?

答:个人理解,要看因缘,佛陀恒时在加持众生,关键看众生是否有具备得到加持的因缘和福报,这个翳罗叶龙王可能是恶业障蔽,无法通过这种方式得到解脱。(正见C1)

问:有关翳罗叶龙王的公案,如果比丘当时立即回来忏悔,比如念《三十五佛忏悔文》等等,或行持取相忏,作法忏等等是否可以完全清净罪业?

答:是可以的。(正见C1)

问:末学地方共修组有一问题不解,关于70课翳罗叶龙王受报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答:就是以轻毁心违越戒律。(正见C1)

大悲商主杀短矛黑人公案

问:第二个问题是大悲商主他杀害短矛黑人,圆满了七万劫的资粮。弟子的问题是杀人不但是佛制罪,也是自性罪。从自性罪的角度看,他这个行为是否有罪业,是否要受果报?如果是的话,大悲商主的发心完全是善的,那么这两者之间如何圆融?感恩法师,阿弥陀佛。

答:大悲商主杀死短矛黑人,如果单纯以小乘的别解脱戒的自性罪,或者小乘的观点来看,不管是什么样的意乐,反正是杀生杀了人,就会犯根本戒。如果从自性罪的角度来讲,如果是断了别人的生命,他就会有这个过失。

但是,如果是从更深的角度来分析观察的时候,其实一切的法成不成过失或者它的过失有多大,的的确确要看他的发心和他的意乐。大悲商主第一,的的确确没有自私自利的心。很多杀生有自私心、有自利心,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为了得到利益而杀生的,以自私心作为基础杀生的,基本上他的心态就已经确定是罪业了。但是大悲商主的心态,没有一点自私自利的心,他第一是为了五百个不退转的菩萨,书上是这样写的;第二,短矛黑人如果杀了五百个不退转的菩萨,将会有在地狱当中把牢底坐穿都不一定能够出得来的这么严重的罪业。如果是这样,他的过失就非常严重。为了避免让短矛黑人堕地狱,为了避免造罪业的缘故,大悲商主发起了很勇猛的大悲心,把短矛黑人杀死了。

从这个方面讲,其实他救了五百个人,也救了短矛黑人,纯粹的善心,所以不可能有自性罪,当然也不可能有真正的佛制罪。因为从很强盛的菩提心的角度来讲,不成为这个罪业的本身。

如果以共同乘的标准来衡量的时候,有的地方说还是破了戒体;但是,如果是从更了义的角度来讲,以心为主的菩萨乘的角度来讲,菩萨戒当中也讲了,如果自己发心贤善,真正是为了利他,而不是假装利他,真正是为了利他没有自私自利作意的话,身三语四的罪业是可以开许的,做了也不成罪业。从这个角度来讲,他没有犯佛制的菩萨戒,也不会犯自性罪。也因为这个原因的缘故,他圆满了七万大劫的资粮。

但是在《前行》当中也是有这样看的,在讲业因果部分的时候,佛陀的脚扎上檀香木刺的时候说"这是以前我杀短矛黑人的果报",这是跟随共同乘的观点。共同乘的观点说,你造了这样的罪业,你一定有果报的。所以佛陀也是就这个事情来示现,给大家说不要造罪业,让大家对业因果生起诚信,有这个必要的缘故,有这样的示现。其实真正来讲,佛陀成佛之后,即便是有过失,要成佛的话也一定是所有的罪障、烦恼、所知障、习气干干净净的才能成佛,所以也不可能受报。但是有必要的缘故,佛陀这样示现。所以,我们要理解不同的观点。(生西法师)

问:大悲商主杀短矛黑人,圆满了7万劫资粮,为何还会有木枪刺脚的果报?

答:木枪刺脚的果报,是针对共同的根机来讲的。因为在讲因果不虚的时候,连佛都要受报,其实给我们一个警示:不要说我们,连佛都要受报,所以我们一定要谨慎因果。为了让刚刚入门的人诚信因果不虚,必须要这样说,也不会说这是示现。但如果讲到后面的时候,讲如来藏的时候,真实宣讲佛功德的时候,就会讲佛陀不可能还会受报。如果佛陀在成佛之前,相续中还有这些残存的业,就不会成佛。因为业毕竟还没清净,残存的业会障碍佛陀成为遍知。他既然成了遍知,就说明他的业已经彻底清净了。所以后面在了义的教义中讲,这是调化众生的方便而已。对于根机成熟的人来讲,成佛了不会受报,佛陀不会受任何的果报。而对于刚刚入门的人来讲,为了让他们诚信因果不虚,因为毕竟佛陀以前做过这个事情,他就借助这个因缘说:你看连我都要受报。但实际上就是示现而已,佛陀其实是不会受报的。但是为了调化众生的缘故,他会示现。为什么示现?为什么有必要示现?佛陀本来是光明的,或者是无形无相的报身或法身的形象,但是为了度化人道众生,他也示现有血有肉的形象,也示现一样的入胎、出胎、降生。所以为了利益众生,这些都是示现的。为了利益众生,檀香木扎入佛的脚,也是一种示现。(生西法师)

问:顶礼法师!法师好!第七课您讲取舍因果的时侯,讲到为了祖国、为了人民,也不要杀生这个问题。弟子不太明白。有的大恶人,要是不杀了他,他会杀许多许多众生,他自己也由此造恶业堕入地狱。就像大悲商主和短矛黑人的公案,大悲商主为了救度那500个商人,也怕短矛黑人因杀生堕入地狱,因此他就把短矛黑人给杀了。因此他不仅没有罪过而且还圆满了许多许多资粮。我就想问为什么?我们要发心为祖国为了大多数众生的利益杀这个恶人,应该不会有罪过吧?

答:尤其是在讲开许杀生的时候,讲到了大悲商主这个公案。但是在详细抉择的时候,华智仁波切也好,还是经典当中讲的也好,这个先决条件是什么呢?实行杀恶人的这个菩萨,应该完全断除了自利,他的心是非常非常纯净的,没有一点点自利心。

而平时为什么我们不赞成一般的人去实行,或者说在讲《亲友书》的时候,如果你为其他人去造业,也会"地狱异熟他不分"。原因就是,一般的人再怎么说我的心很贤善,但是都很难摆脱那种自私自利的心。所以当我们去杀这个人的时候,我们分不清楚到底是真正为了利他,还是说这里面有牵扯夹杂了我自己的利益在里面。因为很难区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的时候,我们就不能说,单单是相似地发了一个善心,就把这个人杀了,然后一定有很多的功德。没有这样讲的。

以前上师在解释这些问题的时候,他说虽然在菩萨藏中有开许杀恶人这样一种说法,但是它也需要几个条件:对自己的修行不能造成伤害,对他人也不能造成伤害。

我们一般的人只能看到表面的一些善心,好像从表面意义上看起来是我把这个人杀死后,其他人就获得安乐了,但是比较深层的因果我们是看不到的。有些地方讲大悲商主在杀这个人的时候,他的自私心已经完全清净了,纯粹是一种大悲心。而我们真正地要内心当中产生一种纯粹的大悲心,这不是很简单的。所以有些地方讲大悲商主当时的身份已经是得地的菩萨,他已经是一个登地的菩萨。

所以法王仁波切等在讲这个问题时也是再再地说要谨慎,我们不能够以相似的悲心、相似的善心,然后就说大悲商主杀了人,圆满了资粮,我们也去。我们的慈悲心也许刚刚生起来一点点苗芽,里面还夹杂了很多自私自利的心。所以,很难做到既不损害自己的修行,也不对对方产生真实意义上的伤害。这个我们是没办法把握的。

作为初学的修行人来讲,就应该按照因果的规律。因为我们没达到这么高的层次,如果贸然去实行的话,很有可能在这个过程当中,在因果方面行持似是而非的善法,而丢弃了真正的因果方面的取舍。所以对于初学者来讲,应该是没有这么高的标准,应该是该断就断,不能做的就不能做。这样对我们来讲是很保险的一种观察方式。(生西法师《亲友书》答疑)

问:好的,听明白了。就是说,还得好好观察自己的相续。看看,是不是真正的没有自私自利,为了众生,是不是?

答:对。(生西法师《亲友书》答疑)

问:《前行广释》第70课(2013版,P228),其中说到大悲商主以短矛杀黑人,"这就是降伏"。请问,"降伏"不是要有超度对方的能力吗?但杀黑人后,并没有说被超度了呀?

答:是否被超度个人不太清楚,也许那个时候大悲商主已经是圣者,有能力超度。但降伏这个修法,有的时候即使亡者没有被超度也可以行持,有的时候,如果亡者可能造大恶业,那么杀死对方之后,可以阻止对方造大恶业,即使没有被超度,对其也有利益。(正见C1)

问:上师曾经举过一个例子:"又释尊曾作大悲商主时,与五百商人一起乘船入海取宝,天神告知其中有一人欲杀死五百商人,此商主思惟,其余商人均是不退菩萨,若那人杀业成功,必堕无间地狱。因此发起了大悲心,宁可自己下地狱,而杀死了那个图谋不轨的人。以此大悲心驱使的行为,圆满了八万大劫的资粮。"

前几个星期,我在共修时讲过这个话题,当时是问师兄们以菩提心摄持会不会受果报,师兄们说会;我想,如果会的话,为什么还能圆满八万大劫的资粮,不知法师有何意见?

答:没有过失,不会感受苦果。【当知即是此贤劫中五百如来。是时众中为商主者。即我身是。我于百千劫在轮回中。以大悲心出生善巧方便。如是种种救度众生。于汝意。云何。菩萨摩诃萨虽经百千劫在轮回中。皆为以方便智救度众生。勿谓菩萨摩诃萨有业障可得。是故当知诸佛菩萨诸所作业皆悉清净。无复少分障累可得。】——《佛说大方广善巧方便经》(正见C1)

问:还有《释迦牟尼佛传•白莲论》中论述:释迦牟尼佛在因地时,曾经是一位名叫其吾嘎玛的婆罗门,已出家修梵行多年,后来进城时,有一商人的女儿对他生起了贪爱之心,几欲死去,为此婆罗门生起了极大的悲心,便舍戒与其结婚作不净行,以此功德,顷刻圆满四万大劫的资粮。

以大悲心和这个商主之女结婚作不净行,是否要受果报啊?

答:参照上一条。(正见C1)

问:前行第70课,讲到大悲商主杀短矛黑人的公案,如果大悲商主顾忌到杀生的果报也不敢杀生,眼睁睁看见短矛黑人杀死500位商人,是不是也违犯了菩萨戒的戒条?菩萨戒有没有相关的不可以见死不救的戒条?

答:从菩萨戒20条根本戒来看,我没有发现你所说的内容。其实你可以自己去对照戒条的就像你问某个行为犯不犯《刑法》,你自己翻开《刑法》去对照就可以。(正见C1)

星宿婆罗门对婆罗门女行不净行

问:但下面的教证,爱心染说明发心也是杂有烦恼的,但果报却是善的。如何理解呢?是不是因为对境特别殊胜,所以也有善果?"虽以爱染心,供养彼佛子,二百五十劫,不堕三恶趣。"

答:爱染心本身是有过失的,因为对菩萨生欢喜心,得到菩萨加持,也可能因此消除罪业,如果是没有爱染心对菩萨生欢喜也是很好的。(正见C1)

问:星宿婆罗门的公案中破戒的原因跟密宗大成就者娶空行母的原因是不一样的吧?

答:个人不是很明白你的问题是什么,在密宗当中,行持双运的修法可以有很多层甚深的密义,很多个角度来理解。有时也可以结合具体的因缘来分析。但不管怎么样,我们通过这个公案可以成立,在具足善巧方便的情况下,行持双运的行为是如法的。(正见C1)

问:妙德女求为修菩萨行太子的妻子,为什么会生大功德?是不是说与菩萨结缘既是与佛法结缘的殊胜功德?另外还有哪些殊胜功德?

答:因为她当时的心态对菩萨具足欢喜心,是一种想要清净的心态,因为这种欢喜心可以产生功德,也能够得受加持。(正见C1)

问:关于星宿婆罗门的公案破戒和密宗大成就者娶空行母可以理解都是双运吗?本质是不是没有什么不同?可能因缘有所不同。可以这样理解吗?

答:从外在示现的行为来说,都是双运。但相关的因缘和密意,可以有所差异。但共同点都是:如法的。(正见C1)

问:公案一:"星宿婆罗门对婆罗门女行不净行"中,他和婆罗门女结成夫妻,十二年中一起生活。正是由于他大悲心强烈,此举不但没有构成罪业,反而圆满了四万劫的资粮。上师在分析这个公案的时候,只讲述了星宿婆罗门因发心清净,虽还俗与婆罗门女结为夫妻,但反而圆满了资粮。但没有分析婆罗门女的果报?从表面上看,婆罗门女破坏婆罗门的樊净行,果报应该很严重?

公案二:《华严经》中还有个妙德女,因贪爱修菩萨行的威德主太子(释尊前世),求为其妻,而生大功德,如经云:"虽以爱染心,供养彼佛子,二百五十劫,不堕三恶趣。"

如何理解妙德女对威得主太子的贪爱就是"供养彼佛子"而生大功德这样的结论?推及现在,一个凡夫修行人是否可以因贪爱具德善知识,而能生大功德呢?请法师开示!

答:【具有法相的上师,至少是具足世俗行、愿菩提心的菩萨,对如此菩萨无论以信心或以贪心目视,均有无量功德。《趋入定不定手印经》云:"譬如,将十方世界中一切众生之双目挖出,有人将彼等复原,或者将关于漆黑监狱中之十方世界一切众生释放,令彼等享受转轮王或梵天之安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信心目视大乘信解菩萨,且赞颂之,则福德胜过前者无数倍。"《圣者宝积经》中讲述了商主之女胜德母,因对乐生菩萨生起炽火般的贪心,以致命绝身亡,以此果报,死后转生三十三天的公案。

《百业经》中也记载了婆罗门子因见佛生喜,以此功德得以在十三个大劫中不堕恶趣,又于十三个大劫中转生天人,享受诸乐,最后转为人身,出家修持三十七道品,证得独觉果位的公案。

由此可见,对总集三宝为一身的上师生起贪恋之烦恼也有很大功德,更何况以信心目视、供养上师?】——以上是《旅途的脚印》当中的内容。(正见C1)

问:顶礼法师:我们在共修时师兄们提出两个问题:前行第70课讲到"《华严经》中有个妙德女,因贪爱修菩萨行的威德主太子,求为其妻,而生大功德。"妙德女因为贪心而破坏了威德主太子的戒律也没有过失,反而有很大功德吗?她的行为和发心跟对星宿婆罗门生贪爱而要求跟他成婚的婆罗门女有什么不同?

答:经典提到了"供养彼佛子",以善心供养菩萨会产生功德。威德主太子到底是出家人还是在家人我也不太清楚。虽然是贪心,但是毕竟是希望亲近菩萨,喜欢菩萨,对菩萨的欢喜心,由此有一定的功德,但并非说贪心烦恼没有过失,功德是功德,过失是过失。(正见C1)

问:前行第七十课里提到《华严经》的妙德女,因贪爱修菩萨行的威德主王子,求为其妻,而生大功德。如经云:虽以爱染心,供养彼佛子,二百五十劫,不堕三恶趣:楞严经说: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

请问上面的爱染心和淫心有啥区别。是不是因为对镜是菩萨或者是佛陀,由于他们的愿力或者功德,不至于使得贪爱他们的人堕落三恶趣。

答:个人理解,有些时候是可以重叠的。或者说淫心是比较严重的爱染心,爱染心到了一定程度,产生了明显的对性行为的渴望。(正见C1)

问:然后,淫心是否指对镜一般是凡夫,然后起了贪爱有了互相的行为,这些互相的行为致使双方造业都越来越深重。所以一般是堕落的。

答:前者那个公案,因为虽然是贪心,但是毕竟是希望亲近菩萨,喜欢菩萨,对菩萨的欢喜心,由此有一定的功德,但并非说贪心烦恼没有过失,功德是功德,过失是过失。因为她喜欢菩萨也有相关因缘,可以得到菩萨加持,在暂时来说可以不堕入恶趣,但如果她要出离轮回获得证悟的果位,最终必须要通过证悟无我空性的方式斩断烦恼的根源——我执。(正见C1)

问:妙德女求为修菩萨行太子的妻子,经云"虽以爱染心,供养彼佛子,二百五十劫,不堕三恶趣","爱染"是否包含贪执的成分?按理说,贪执心是没有开许的,这里是因为妙德女对修菩萨行的太子生欢喜心而作为特例吗?

答:包括。(正见C1)

问:《前行广释》70课,上师讲"《华严经》中还有个妙德女,因贪爱修菩萨行的威德主太子(释尊前世),求为其妻,而生大功德,如经云:"虽以爱染心,供养彼佛子,二百五十劫,不堕三恶趣。"

菩萨等以菩提心、清净心做不善行等,可以开许身、语七种业,这个弟子能够理解。可是这里的妙德女完全以贪恋爱慕威德太子,为什么也有功德呢?

答:因为这种心态包含了一种喜欢菩萨、希望亲近菩萨的心,对菩萨有欢喜心。(正见C1)

问:从偈颂中看,"求为其妻"这也算是"供养(彼佛子)"吗?请法师开示。

答:可能也算吧,可能也包括后续的承侍。(正见C1)

关于对菩萨开许七种不善业

问:请问身语七不善业开许的范围仅仅只是菩萨吗?

答:菩萨是主要开许的群体。因为菩萨有善巧方便,有证悟空性的智慧,有大悲菩提心,有很多殊胜的功德,所以对菩萨是开许的。因为菩萨意乐很清净的缘故,他们做身语七不善,不会对他自己,也不会对他方造成伤害,这是主要的。

对于其他的人,有没有开许呢?比如凡夫人,对部分、小范围(的情况)可以开许。比如说一些方便妄语,这些方面是可以的。超越此范围之外,有些时候就不行了。比如要去杀人或者干什么,这是不行的,因为我们还没有能力驾驭这么大的事情。但小的事情可以驾驭,在自己能力范围中,对别人的伤害不大,这些方面基本可以开许。所以是不是只是开许菩萨呢?不是"只是",主要是菩萨。菩萨是完全可以开许的。对一般人来讲,只是部分可以开许。(生西法师)

问:若见空性的菩萨为众生做了杀盗淫等事,无罪反而有功德,那还存在因果责任吗?比如杀人还要偿命吗?

答:如果菩萨已经证悟空性了,安住空性,为了利他,做身三语四的所谓一些罪业,他没有过失。但既然没有过失,不积累罪业,当然也不会有因果责任。从他做这件事情本身,不会有业果,也不会存在这种业导致的苦果。这种情况杀人会不会偿命?和我们在世间当中的标准,如果菩萨在世间通过慈悲心杀了人,之后他被抓住了,因为你杀人的缘故,你事实清楚,被判枪决,会不会有这种偿命呢?有可能的。但是你说那种业果会不会杀人偿命,这是不会的。所以菩萨如果在现实中杀人,按现实中的法律被判杀人偿命,有可能是一种示现。但是业果方面是绝对不会的,因为他的心安住空性,他的悲心非常清净,他不会因此累积罪业,没有罪业也就不会有业果,所以不会有后面受报,再被杀死,不会存在这样的情况。(生西法师)

问:该怎么理解对大菩萨开许的七种不善业?

答:杀生之开许处:诸如大悲商主见到手持短矛的在家人(短矛黑人)为一己私欲而企图杀害许多人,为令他从无边的轮回中获得解脱而杀生;

不与取之开许处:诸如有些人虽然富裕却以悭吝之心不作布施,在遭受饥荒生死攸关的危急时刻,为了使贫富二者同时得利而从富人处盗取财物施舍赈济贫困之人;

邪淫之开许处:诸如婆罗门乐星童子为了避免她人因贪恋自己而死去,于是与其作不净行;

妄语之开许处:诸如为救度必定遭杀的众生而说妄语;

离间语之开许处:诸如为了制止某人受到恶友欺骗,将被引入恶趣而说离间语将二者分开;

绮语之开许处:诸如为了使解除苦恼者的痛苦而讲说各种传说故事、滑稽可笑的绮语;

恶语之开许处:诸如为制止某些人定是造罪的恶行而说恶语。

在此等情况下身语的七种不善业可予以开许,因为这些不善业实际上是善业的缘故。意的三种不善业何时何地永不开许,因为这三者唯成不善业。(《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

还可参考:

生西法师《前行》辅导笔录第70课:【

为什么要这样分析?因为没有丝毫自私自利的心念很难做到。有些上师把意乐清净的标准定为初地,如果你没有登初地,没有自私自利的心是做不到的。但有时侯标准可以降低一点,在加行道或者资粮道上,心很清净也可能做到。但一般人很难不被自己自私自利的心念所染污,有时发心表面上看是"我为你们好,才打了他、骂了他或杀了他",是真为他好吗?不好说,这一点特别难观察。

上师在讲《心性休息》的时候,说开许的标准是对自他不能有伤害,即对自己不能有伤害,对他人也不能有伤害,这需要很大的智慧和慈悲,一般人显然不具有这样的条件。虽然在菩萨戒中对"身三、语四"是有明文开许的,《瑜伽师地论》及其他很多地方也有开许,这里也有。但开许的对象是谁呢?比如我要做个坏事,先发一个善心,好像不是为了自私自利,然后去做这个事情。是不是真的就没有自私自利了呢?如果没有训练,没有把自己的心从自私自利当中真正解救出来,只是表面发一个好心去做这个事情,那也不一定,多多少少肯定是和自己的利益有关联的,或者是以此为借口等等,都有可能。所以一般人根本做不到,这是一个高标准的开许,对我们来讲只是作为学习、观察的一个目标。

"没有丝毫自私自利,意乐极为清净"这个标准很重要,有时候把这个忽略了,说是"出于利他才做这件事,身三语四开许的,这样给自己暗示或给别人这样讲。但要看是对谁开许!是对真正意乐清净的、完全没有自私自利心的菩萨们,而不是对一个相似的、大概的或者临时的所谓的善心,这肯定是不开许的。】

问:顶礼上师三宝,顶礼法师!前行法本70课:心善一切善,心恶一切恶,心在善恶因果中占了重要的位置。鉴于这个原因,对没有自私自利,内心清净的菩萨而言,身语七种不善业有直接开许的时候,就像大悲商主与短矛黑人、星宿婆罗门对婆婆罗门女不净行一样。

请问内心清净的是菩萨?

答:是。菩萨的内心都是清净的。(正见C1)

问:菩萨的内心都是清净的吗?

答:某种角度可以这样说。(正见C1)

问:一切为了众生而想、一切为了众生而行的人是不是菩萨?

答:关键是具足菩提心,如果具足菩提心就是菩萨。(正见C1)

问:对于没有丝毫自私自利、内心无比清净的菩萨来说,身语七种不善业才有直接开许的时候。

这里只能对菩萨才可以开许吗?比如其中的为救即将被猎捕的动物而妄语的公案中的修行者也必须是菩萨境界的吗?凡夫修行人遇到这种情况说妄语不开许吗?

答:如果发心足够清净,即使是凡夫修行人也有开许的情况。(正见C1)

问:有的师兄因为家人特别吝啬,想给家人积福:为了让家人能自己出钱比如随喜放生而骗说(妄语)是用于别处,或者私自拿家人的一点钱(不与取)给家人积累福报。这两种做法有过失吗?

答:如果有特殊必要也可以开许,要看具体的情况。总之要谨慎。(正见C1)

问:另一个是关于恶语的问题,因为我们的部门是机关,有督导的义务,为了督促基层,经常要写通报批评,里面的词语难免会让被督导的单位难受,机关的领导知道这个基层单位有问题以后,也会把这个基层领导大骂一顿,但(前行第三册,297页倒数第二段讲到:"凡是指责对方过失,或口出不逊的语言,也都属于恶语。"),不知我们作为写通报批评的人及机关的这个领导有没有过失。

答:要看具体的发心,以及对众生是否有利。(正见C1)

其余疑问

问:阿弥陀佛!弟子有两个问题想请法师开示。第一个问题是在几个人共同参与的杀生行为当中,每个人的心态可能是不同的,但是它们都要得到杀生的整个罪业,也就是说他们得到的罪业是相同的。这与《功德藏》里边讲的"只随善恶意差别,不随善恶像大小"两者之间应该怎么样圆融?

答:几个人共同杀生得到同等的过失,是从总的角度讲的。

总的来说,如果是大家的发心意乐没什么差别,共同参与的话,过失应该是一样的。我们看的时候,是从总的方面来讲,没有分别说发心的大小。但是具体来讲的话,虽然都得到了杀生的过失,一些意乐最强盛的、最有兴趣的,和没有那么大兴趣的,或者杀了之后有惭愧心的,肯定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要分别地分析的话,虽然是共同杀生,都得到了杀生的过失,但其实跟随不同的相续当中的这些状态,所得到的杀生的过失,应该有轻重不同的差别。(生西法师)

问:佛菩萨清净罪业不受报,比如曾经杀过人,那被杀的人要讨债,向谁去讨?

答:佛菩萨的罪业已经清净了,清净之后不会再受报了。不会再有什么债讨了。因为他罪业已经清净了,不会再有这种情况。但如果没有清净,则会有。他在得到佛菩萨的果位之前,该受的报,那个时候就已经受了。已经得到果位之后,罪业已经清净了,不会再受报。有时在成就之前,为什么有些修行者会有很严重的违缘?有时有严重的疾病,有时在成就的前几世被杀,这些都是在成就之前,他该受的报成熟了。成就果位之后,就不会再受报了。因为彻底清净罪业之后,不会再有罪业,也就不会再承受果报了。(生西法师)

问:假如说有人打了我,我如是思维这是我还了他的业,但对他来说,是新造一个业还是了一个宿业呢?

答:其实业因果之间的关系是环环相扣的,就叫因果链或者缘起链。我前世伤了他,他今生伤了我,然后我又在后世伤他,他又来伤我,像这样它就是一种因果循环。如果别人打了我,我想这是还了他的业,消了曾经伤害他的业,当然观待这里来讲的确是这样。

但是对他来说,当然他又造了一个新业。虽然我以前伤害过他,他打我的时候好像是把以前的业消掉了,但是在消掉的过程当中,问题不是那么单纯的,他在消除业的过程当中,他在打我的过程当中,他又产生了烦恼,他是以烦恼心来打我的,他以烦恼心打我的时候他又造了新的业。

关键是这个地方我自己的反应,我是继续去嗔恨他,又把缘起接上,还是我主动撤销。如果他打了我之后,虽然他造了业,但是我现在修安忍,我不再对他生嗔心,我不再重复以前我们两个的模式了,你打我,我打你,现在我主动撤出来,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我不跟你玩了。他打我的时候,我就安忍,从我这个角度来讲,我就主动从缘起链当中撤离出来了,他还有他的业,但我不再参与了。是这样一种问题,他是肯定会造新的业。(生西法师《普贤行愿品》答疑)

问:大恩上师仁波切在第70课中开示道:"在一切善业恶业之中,是黑是白、是轻是重,关键要看人的起心动念。",随后上师为我们开示了"大悲商主刺杀短毛黑人"和"星宿婆罗门对婆罗门女行不净行"的公案。弟子们在学修讨论时提出了如下问题:大悲商主在刺杀短毛黑人时完全没有自私自利之心、唯有大悲利他,所以不仅不造恶业反而成就了7万劫的资粮;问题是我作为凡夫无法知道大悲商主或他人在表面上行持不善业时的起心动念是如何的,那我该如何处理呢?例如我亲眼见到大悲商主正在刺杀短毛黑人,那我为了救人制止他杀人有过失吗?

答:关键是要以智慧观察,尽量做出最合理的选择。如果以智慧观察的同时,发心也清净,即使没有处理好,过失也相对较小。(正见C1)

问:法师辅导中讲到:密宗的降伏(智悲双运)部分,具有能力的瑜伽士对十大应诛者,在因缘具足的情况下,应当诛杀,前提要具足的三个条件,1.没有丝毫自私自利的心;2.因缘具足;3.有能力将诛杀对境超度到清净刹土。

以前上师在讲记中讲到,佛经云:"吾为汝说解脱之方便,当知解脱依赖于自己。"上师也不能把你们一个一个扔到清净刹土。

那么表面上看来好像能被有能力的瑜伽士诛杀,然后被超度到清净刹土的众生还是很有福报的?

弟子能否可以这样理解:主要还是要观待因缘?假如具足去清净刹土的因缘,并且当因缘成熟时,总归会碰到具德上师度化你或修持窍诀往生等等。总之,不管显现上用的什么方式,都能往生清净刹土?只不过能直接被上师扔到清净刹土的众生和被具大能力的瑜伽士诛杀而超度去清净刹土的概率都是微乎其微的?

答:被诛杀超度到清净刹土,确实需要自身具有很大的善根福报,因为立即就会获得解脱的大安乐,超凡入圣。在因缘成熟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会发生,前提是需要资粮福报。而如果自身因缘、福德不具足,则会有困难,例如佛陀自身是以其圆满的智悲力在救度善星比丘,但善星比丘暂时还是显现堕入了饿鬼道。(正见C1)

问:前行第七十课中讲到:一切善恶业都是由起心动念来决定,在十善业中所讲到的:无贪心,是断除贪心,满怀舍心,知足少欲,无害心,断绝害心,修饶益心,慈心,悲心,菩提心,无邪见,依止正见,空性见,因果观,平等观等正见。

顶生王的公案中,上师专门提到三个经典中的看似大同小异的公案,一个是前行中引用的公案,一个是引用自《贤愚经》,一个引用自《顶生王因缘经》,前面两个公案中讲一个是遇到德护如来,生起极大信心,一个是见到弗沙如来生起无比的欢喜心,最后一个是见到毗婆尸佛,不但生起欢喜心,而且还发大愿。

这个信心和欢喜心是属于什么心?还有恭敬心及清净心等等?

答:这些都是正面的心态,是善法。信心当中有许多分类,有不同的层次。(正见C1)

问:从讲记中来分析,分别念包括善念和恶念,发愿是否属于念头?

答:发愿属于念头的一种。(正见C1)

问:也就是说业的源头属于发愿吗?

答:发愿是念头的一种,但念头不一定都是明显的发愿。有时即使没有明显的发愿,仍然可能有业。(正见C1)

问:善念和恶念或者没有善也没有恶时,那还有否念头?

答:要看具体境界的不同,佛陀本身没有任何分别念,而如果是普通凡夫,除了善恶之外也可能有无记的状态。(正见C1)

问:无记是否属于没有念头,或者归为恶念,因为他不属于善念?

答:广义来说无记本身没有脱离分别念的范畴。无记本身也会造作无记的业。(正见C1)

问:如何能做到时时观自己的念头?

答:方法有许多。可以依照经论的窍诀护持正知正念。(正见C1)

问:讲记中说:"一棵翳罗大树刮了他的法衣,他勃然大怒,无视学处而砍了那棵树......"组里的道友在讨论到这部分的时候提出两个问题:平时养花除杂草,对于杂草这个无情物来说被断了命根,这样做有过患吗?如何处理更为如法?

答:如果有必要是开许的。如果是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以放逸烦恼心态那就要避免。(正见C1)

问:我们平时到学院或者一些寺庙道场附近,摘取一些野花供养上师三宝或者佛菩萨可以吗?

答:如果确认是无主物或者有开许则没问题。(正见C1)

问:看见卖鲜花的店,把那些鲜花做意幻供养是否犯不与取的戒律?

答:不犯。一方面没有不与取的发心,一方面也没有据为己有,一方面也没有影响花店主人对鲜花的实际拥有。(正见C1)

问:心善地道善,心恶地道恶。我们在进行研讨时大家有不同的意见,有的师兄认为造善业还是造恶业,就是取决于他的发心,没有看这件事最终的结果。认为发心和最终的结果是两回事。师兄们认为这个人因恶心恶行却成办了好事,认为这个善妙的结果不会减轻他的罪行。

弟子认为心行和结果都很重要。发心为主要,但是并非不看结果,也要看两者之间哪个更重。不能把发心行为和最终的结果混在一起来确定一件事情的善恶。请法师开示。

答:个人理解,对于普通凡夫来说,想要做到圆满的"心善",并不容易,许多时候确实可能会夹杂某些愚痴、邪见的成分在其中,比如一个愚人为了孝敬父母而杀鸡宰羊,孝敬本身有善的成分,对因果的愚昧也是一种邪见,同时对那些旁生也缺乏悲心,那就很难保证结果完全是快乐的。另一方面,某些情况下即使一开始有善的成分,但在整个操作过程当中也可能转变为烦恼等等。作为我们大乘行者来说,智慧和慈悲同等重要,除了有贤善的发心,也尽量以智慧来取舍抉择,努力避免各种过失。结果确实也很重要,因为我们的目的就是给自他带来安乐,如果结果最终对自他带来了痛苦,那可能说明我们前期的过程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在衡量业的轻重之时,可以观待多个支分,比如通常情况下杀生有4个支分,第四个支分就是结果,假设甲以烦恼心圆满了前三个支分,但最终没有杀死某个众生,而乙以同样的烦恼心等条件圆满了4个支分,那可以说乙的过失比甲更大,这些是可以承认的。(正见C1)

问:末学知道意业不被开许,也不想怀有恶心去做善或恶事。只是想知道结果是否也起作用,是否承认有恶心恶行却成办了好事这一现象,只要存在,有了疑问就需要解决。

答:个人理解,如果是特殊情况下以恶心促成善妙结果的情况,也有可能是存在的。比如有一个恶王,打算在第二天摧毁佛教,屠杀数万僧侣、抢夺寺院财产,而前一天晚上,有一个大臣,本身只是为了贪求王位,没有其余善妙的发心,在这种情况下刺杀国王而篡位,一方面以贪心杀人肯定有过失,另一方面却客观上,保护了数万僧众的生命,保护了佛教。假设是这种特殊的案例,个人倾向于认为在某些情况下还是可能有正面的成分在其中,将来也有可能以此而获得安乐。(正见C1)

问:有如下的说法,如何理解即生努力与前世因之间的关系,及如何驳斥:有人说:即生中勤奋工作与懒惰懈怠工作获得的报酬不一样?所以勤奋工作就是获得报酬的因。有人依靠非法手段而获得了财富,由此也可以说非法手段就是获得财富的因。

答:获得财富安乐的因是先前的善业,勤奋工作可以是一种助缘,通过非法手段如果获得了财富感受安乐,因还是先前的善业,手段是让善业成熟的缘。如果没有福报,即使通过非法手段也不一定能够获得财富,比如有的人做非法生意不但没有赚钱反而被逮捕判刑等。(正见C1)

问:出家人是不是不能结婚?那如何理解成就者娶空行母?感恩法师!

答:成就者不一定都是现出家相。成就者当中也有显现在家相的。(正见C1)

问:顶礼法师!末学在意幻供养方面一直有个疑问,既然有主物是有主人的,我没有征得他的同意就意幻供养给佛菩萨,这样合理吗?

答:合理。因为只是在观想,没有影响主人的生活,没有把财物执为己有。对自他都有利益。(正见C1)

问:现实中,出家人如果不小心违反了比丘戒或比丘尼戒,是怎么忏悔的呢?

答:有很多方式,比如念诵金刚萨埵心咒等等。(正见C1)

问:轻毁如来教法属于十四条密乘根本戒第二条,如果该比丘是密乘弟子,是否意味着果报还要严重——不止堕为旁生,而是会下金刚地狱?

答:可以这样理解,假设没有忏悔对治的话。(正见C1)

问:关于"小业感大果"表述的认定问题,出处:《前行》第70课,翳罗叶龙王公案以及向佛陀抛豆子得转轮王的公案。

看法1:"小业"是真正的小业,当下造的业确实不是很大,由于士用果的作用,最后感得大果报。

看法2:"小业"指身、口上的业小,但意的业并不小,且由对境殊胜的原因,当下造的业就很大。只是文字上,由于"身语"造业比较容易的原因,表述为"小业"。

问题:

i.如果采纳看法2,在道次第广论中关于因果的部分明显说到,当下的业就是很小,只是随着时间等推移而变大。

ii.如果采纳看法1,则以理而言,善恶都是心决定的,造业时摄持这个业的心决定了善恶的方向以及大小,身语的善恶业本身是无记法的缘故。何况文中公案所提到的都是非常殊胜的对境。(心上的意过失很大+对境极其严厉),这两条都具足了,但却说所造的业当下不是很大,还要依靠士用果的作用才能感得大果。这是否与理不合?

答:个人的看法是,大小是相对的。此处的重点在于说明士用果的作用,也就是说业会增长广大,在这个前提下,如果是一个相对小的业,比方说量值0.2,最后增长到2000,增长了一万倍,这显然是一种"小业感大果"的例子,"业会增长广大"普遍适用于各种业,即使是一个大业,比如量值20,最后增长到20万,增长了一万倍,也可以说是"小业感大果"。因为"小业感大果"这句话的小和大,是就这一对因果本身来对比的,0.2相对于2000是小,20相对于20万也是小。即使说意业很强大等等,但这种强大相对于增长万倍之后的果来说,还是一种"小"。(正见C1)

问:前行广释70课时,有道友提问:菩萨戒是否周遍无情物?

答:否。如果是的话,那你走路可能都不行,因为走路会踩在石头上,你吃米饭都不行,因为吃米饭会把米粒嚼碎。(正见C1)

问:如果周遍,砍树是否已破菩萨戒?弟子不知如何回答,特此请教,感恩法师!

答:菩萨戒的关键是是否伤害了众生。(正见C1)

问:上师在70课讲到顶生王以七粒豌豆供养佛陀,以微小善业便成就不可思议大福德的公案,末学不禁想,如我一般的末法众生既然能值遇佛法,殊胜上师,以及殊胜的密法,应该也是前世在无量佛前恭敬承侍集聚了广大福报资粮才有此因缘,正如法王如意宝所说,能值遇大圆满法是与"普贤王如来同缘分"。如果以上推理成立,那说明我们前世也肯定以信心清净心甚至菩提心供养过三宝,而且应该也不止七粒豌豆吧?那为什么从世间福报的角度,我们远没有顶生王大呢?

答:个人理解有很多可能。一种可能是,也许你前世已经享受过了,你记不得。另一种可能是,和你的回向有关,回向具有导引善根的作用。还有一种可能是,也许你产生嗔恨心或者后悔心摧毁了善业。可以有很多可能。(正见C1)

问:《前行》70课,微小的善恶业,也能产生不可思议的果报,这可以说明是士用果,即业的增长广大性吗?

答:是。(正见C1)

问:同时,是否如果每日积累这样的善恶业,业力也会非常强大,这即是业的轻重中的时间这方面的积累吗?

答:是。(正见C1)

问:顶礼法师!学习《前行》第七十课时,读到我乳轮王的公案时,有一疑问。为什么供养的对境殊胜可以积累那么大的善根?

答:我只能说这是一种缘起规律。从世间打个比方,你殴打一个普通人,和你殴打美国总统,后果肯定是不一样的。你弄丢了一张白纸,与你弄丢了一张价值百万的银行支票,后果也是不同的。(正见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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